【圆明网】近期,一部令人震撼的真相电影《永恒的五十分钟》在国际社会热播,受到各界的广泛好评,观众无不为法轮功学员在中共恶党的疯狂迫害下,为了让中国民众能听到法轮功真相,不被中共的谎言欺骗所做出的真相插播壮举而感动。这个震撼天地的故事,就发生在吉林省长春市。当时,中共恶党的官员们非常恐惧,下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抓捕,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更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疯、致病等。
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一年来,吉林省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修炼,把真相告诉他人而被迫害致死?本文对明慧网报道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实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结果显示,吉林省至少有49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因中共封锁消息,很多失踪法轮功学员的生死得不到证实,所以能够从明慧网查到的只是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的一部份。
一、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情况统计
表1: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情况统计表 |
图1:吉林省各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人数统计 |
图1显示:吉林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在各地区分布情况,按人数多少依次为:长春167人、吉林137人、延边44人、白山35人、四平34人、通化34人、松原22人、辽源19人、白城7人。
二、吉林省各机关部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的情况统计
图2:吉林省各机关部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人数统计 |
在吉林省被迫害致死的499位法轮功学员中,我们归纳出了十种情况:
(一)劳教所:是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后,被劳教所警察或在押的其他犯人直接毒打、酷刑折磨致死,或残害致生命垂危,为了推卸责任而被法轮功学员家属接回家,或解教回家不长时间即含冤离世的。图2显示,有99人被劳教所警察迫害致死,占总数的20%。
(二)监狱:是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被狱警或在押的犯人直接毒打致死、酷刑残害致死,或酷刑、注射精神药物致生命垂危,为了推卸责任而对法轮功学员办理保外就医,让家属接回家不长时间即离世,或刑满释放出狱后,不长时间即含冤离世的。图2显示,有71人被监狱迫害致死,占总数的14%。
(三)拘留所、看守所:是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后,被警察或在押的牢头、犯罪嫌疑人等直接毒打致死、酷刑折磨致死,或残害致生命垂危,为了推卸责任而将法轮功学员“取保候审”送回家,但不长时间即含冤离世的。图2显示,有67人被拘留所、看守所警察迫害致死,占总数的14%。
(四)公安局:是指公安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后,被公安局警察、国保警察、国安人员、刑警等恶人直接毒打致死、酷刑折磨致死,或残害致生命垂危,为了推卸责任而把法轮功学员送回家,后不长时间即含冤离世的。图2显示,有37人直接被公安警察迫害致死,占总数的7%。
(五)派出所:是指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之后,在派出所直接把法轮功学员毒打致死、酷刑折磨致死,或迫害致生命垂危又怕承担责任,把法轮功学员送回家,而法轮功学员由于受伤严重,回家后不长时间即含冤离世。图2显示,有18人直接被派出所警察迫害致死,占总数的4%。
(六)洗脑班:是指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非法机构洗脑班后,被洗脑班人员或“犹大”酷刑残害致死,或注射精神药物致生命垂危,为了推卸责任而把法轮功学员扔回家,但不长时间即离世。图2显示,有7人被洗脑班迫害致死,占总数的2%。
(七)精神病院:中共江泽民集团指使不法人员把法轮功学员送到精神病院,使用精神药物残害身体健康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法轮功学员在押期间死亡,有的精神失常,有的让法轮功学员回家后慢慢死去。图2显示,有2人被精神病院迫害致死。
(八)法院:是指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庭审期间,被法院人员骚扰致死的。图2显示,有2人被法院人员迫害致死。
(九)政府部门:是指法轮功学员被政府人员绑架,并指使暴徒毒打致死,或酷刑残害致生命垂危,为了推卸责任而把法轮功学员扔回家,但不长时间即离世的。图2显示,有1人被政府人员迫害致死。
(十)不法人员骚扰:由于“610”、公安局、派出所、政府各级部门、单位等不断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或者在非法关押期间已经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了身心的极大伤害,长时间不能恢复或因不能正常学法、炼功所导致的旧病复发在家中含冤离世的,或为躲避迫害流离失所而含冤离世。图2显示,由不法人员骚扰致死的占绝大多数,有195人,占总数的39%。
三、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年龄段情况统计
图3:吉林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按年龄段分布 |
图3 显示,在如表所示的九个年龄段中,按迫害致死、含冤离世的人数多少依次为:
第一、60~69岁,110人,占22%
第二、50~59岁,98人,占20%
第三、40~49岁,86人,占17%
第四、30~39岁,70人,占14%
第五、70~79岁,53人,占10%
第六、20~29岁,18人,占4%
第七、80~89岁,10人,占2%
第八、90~99岁,3人,占0.6%
第九、19岁,2人,占0.4%
第十、年龄不详49人,占10%
四、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性别情况统计
表2: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性别情况统计表 |
表2显示,被迫害致死的男性法轮功学员242人,占总数的48%;女性法轮功学员248人,占50%;性别不明的9人,占2%。
五、吉林省各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简况
(一)长春地区:167人
1、被骚扰致死64人
长春市40人:魏春雨、白亚清、盛贵臻、王其家、董惠茹、何明霞、金敏、黄静珍(音)、李风兰、靳淑贤、马春波、蔡青华、张相国、孙晓秋、于桂芝、马士英、辛长年、崔彤、高继东、田园、刘金国、王俊、姜淑芳、徐思明、李树发、王桂珍、李金荣、吴淑兰、邱兰芬、姜继芬、张洪有(张洪友)、穆星伯、刘巨元、程绍顺、金秀坤、孙世斌、刘孝仁、张立新、于钦海、乔玉珍
德惠5人:刘风云、王秀华、刘秀兰、谭希君、陈家梅
九台1人:薛晗
农安12人:姜全德、于凤珍、李风珍、李显慧、李翠文、刘长太、王显国、毕旭明、赵芳兰、张守先、姚淑芬、孙秀华
榆树6人:彭占荣、郝红、郑宣光、王士芹、薛凤歧、房玉珍
2、被派出所迫害致死7人
长春7人:张援援、任淑清、罗淑春、宋志伟、马治金、徐淑香、戢景昌
3、被公安、国保迫害致死14人
农安1人:周德成
长春13人:王玉环、刘博扬、刘磊、刘海波、张志秋、刘义、王炎、侯秀平、张文亚、侯丽君、李容、某某、田秀兰
4、被拘留所、看守所迫害致死27人
长春11人:于彦、王守慧、关明德、李洪杰、于桂香、姜勇、高雅、沈剑利、邹本慧、李淑芹、杨艳
德惠3人:吕庆华、王守奇、崔建波
九台4人:吕永长、王秀芬、某某、某某某
农安5人:于长丽、刘丽华、毕跃发、李华、王淑贤
榆树4人:董金昌、李凤芹、宋兆恒、李淑花
5、被劳教所迫害致死34人
长春16人:韦艳彬、于凤、王东彪、杨明立、张正荣、孙淑香、常帅、梁柏生、郑永光、宋昌光、徐锡军、王可非、殷淑云、白晓钧(小军)、李秋、于显江
德惠4人:刘志臣、李玉桐、董德军、王洪田
九台4人:薛树义、李玉柱、张洪淮、孙世文
农安5人:李铁军、董素云、曹雅丽、孟庆侠、张远明
榆树5人:李继旺、王先友(有)、黄宝臣、岳凯、韩玉珠
6、被监狱迫害致死19人
长春8人:刘素燕、闫景有、陈连东、孙秀霞、梁振兴、杨光、张贵彪、孙长(常)德
德惠3人:刘建英、肖永芬、姜春贤
九台1人:王艳芹
农安3人:王启波、刘成军、刘志军
榆树4人:刘淑艳、朱海山、郑福祥、张建华
7、被洗脑班迫害致死2人
榆树1人:崔占云
长春1人:张树山
(二)吉林地区137人
1、被骚扰致死59人
吉林33人:朱艳、于凤珠、王艳秋、倪艳萍、姜玉清、张桂芝、钱景轩、徐子林、向小军、张世英、董秀芹、刘玉贤、齐玉珍、王慧敏、殷凤琴、崔仲铉、胡勤忠、张志哲、高玉琴、刘芳、戴素有、赵雅琴、王永安、徐茂盛、王其荣、张桂芹、夏桂芹、乔雪忱、宋玉芳、苏芳、栾素坤、申淑华、杨凌云。
大安11人:张丽香、纪淑元、王有、王雅杰(王亚杰)、孙玉贤、王福冬、陈保英、单晶华、马有良、王桂英、王东辉。
桦甸1人:苏凤珍
蛟河3人:刘淑霞、赵红梅、祁来兴
磐石3人:宋友海、钱俊林、屈景山
舒兰7人:李英华、林松柏、马李氏、郭洪清、娄庆云、孙建华、隋娥
永吉1人:姜永勤。
2、被派出所迫害致死5人
吉林4人:李海龙、裴咏梅、于学忠、郭淑芬
永吉1人:李晶
3、被公安、国保迫害致死13人
吉林7人:乔彦清、侯明凯、赵静、王秀兰、吕素秋、曲俊俐、崔国庆
大安1人:沙乃意
桦甸2人:邵慧、蔡惠兰
磐石1人:郑君淑
舒兰2人:姓名不详、王国平
4、被拘留所、看守所迫害致死20人
吉林8人:王敏丽、于全、王建国、杨洪权、王银贵、于纯海、李传萍、付春生
大安5人:韩红霞、范义昌、肖金荣、于秋实、姜淑兰
桦甸1人:公方利
蛟河1人:张惠琴
磐石1人:刘文生
舒兰3人:杨俊峰、宋冰、初丛锐
永吉1人:王吉春
5、被劳教所迫害致死18人
吉林11人:侯占海、陈永哲、刘明克、刘玉珠、肖劲松、王立新、李再亟、王子光、徐卫东、崔正淑、刘士伟。
桦甸1人:李荣显
蛟河1人:姜来友
舒兰4人:佟振天、王树全、陈德喜、孔繁荣
永吉1人:郭雅玲
6、被监狱迫害致死19人
吉林9人:刘桂芹、李松天、陈淑芹、马占芳、曹洪彦(岩)、张明怡、许(徐)佰义、于立新、邓世英
大安1人:吕日昭
桦甸3人:白晶志、王秀云、魏修山
蛟河2人:常桂云、刘延龙
磐石1人:刘庆田
舒兰2人:张洪伟、于树金
永吉1人:余国庆
7、被洗脑班迫害致死3人
吉林2人:王海田(包文菊)、卢金顺
磐石1人:闻玉梅
(三)白城地区7人
1、被骚扰迫害致死2人
白城1人:王占生
通榆1人:赵清莲
2、被公安局迫害致死1人
白城1人:吴连杰
3、被拘留所、看守所迫害致死1人
白城1人:佟贵洁
4、被法院迫害致死1人
洮南1人:田玉梅
5、被劳教所迫害致死1人
白城1人:邬全义
6、被监狱迫害致死1人
白城1人:刘宇
(四)白山地区35人
1、被骚扰迫害致死14人
白山7人:邹凤霞、李瑞云、许运贵、阮玉琪、陈俊功、曹桂芝、王凤月
抚松4人:王永俊、郑宝华、代淑芬、王扇玲
临江2人:徐东成、官淑英
长白1人:王万珍
2、被公安局迫害致死1人
抚松1人:李顺风
3、被拘留所、看守所迫害致死2人
临江1人:迟民有
白山1人:李春艳
4、被法院迫害致死1人
白山1人:孙玉发
5、被劳教所迫害致死12人
白山6人:王明之、刘永奇、郑永平、丁运德、高成吉、刘子巍
抚松3人:王卫东、张胜起、王吉年。孙玉发
江源2人:张全福、张启发
临江1人:王树钦
6、被监狱迫害致死5人
白山3人:徐会建、刘兆健、雷明
靖宇2人:周继安、王学珠
(五)辽源地区19人
1、被骚扰迫害致死6人
辽源6人:孙宝财、李秀兰、王岩、刘端胜、康云岭、赵喜芹。
2、被派出所迫害致死2人
东辽1人:张顺龙
东丰1人:周文杰
3、被劳教所迫害致死5人
东丰1人:魏凤举
东辽2人:曲洪奎、刘景荣
辽源2人:刘柏仁、刘建坤
4、被监狱迫害致死6人
辽源5人:张平、郁东辉、何元慧、马玉环、杨桂琴
东辽1人:杨桂俊
(六)四平地区34人
1、被骚扰迫害致死12人
公主岭3人:刘风芹、张云芝、张海青
梨树1人:丁桂香
四平3人:莫忠仁、张晓彤、程玉荣
伊通5人:孙桂兰、陈敬儒、罗振才、刘淑香、王淑珍
2、被派出所迫害致死1人
伊通1人:李爱英
3、被公安局迫害致死3人
梨树1人:刘金茹
四平1人:宋世杰
公主岭1人:支桂香
4、被拘留所、看守所迫害致死7人
公主岭1人:刘桂红
梨树2人:孙友发、戴春华
四平3人:梁晓光、甄桂芝、于文江
伊通1人:袁文恕
5、被劳教所迫害致死5人
公主岭1人:李万云
四平2人:邓文杰、李晓东
伊通2人:郑林、田俊龙
6、被监狱迫害致死6人
公主岭1人:张玉科
梨树2人:赵艳霞、李丽
四平3人:刘庆华、韩春媛、韩翠媛
(七)松原地区22人
1、被骚扰迫害致死11人
扶余4人:李世臣、刘井玉、于甲宽、邹云芹
前郭1人:卢氏
乾安4人:李玉兰、王为国、杨宝珍、杨淑清
松原2人:赵纯、柴玉娟
2、被拘留所、看守所迫害致死2人
扶余1人:高芳荣
松原1人:王国珍
3、被劳教所迫害致死3人
松原2人:杨立东、孙世忠。
前郭1人:褚桂仁。
4、被监狱迫害致死5人
扶余1人:王恩慧
松原2人:董凤山、丛桂贤
乾安2人:杨宝森、张景重
5、被政府迫害致死1人
扶余1人:赵凤英。
(八)通化地区34人
1、被骚扰迫害致死14人
辉南1人:曹永繁
梅河口3人:刘桂兰、赵淑荣、王淑杰
通化10人:曹云禄、王丛花、李花凤、李守臣、孙显明、陈志英、张凤珍、陈光美、张广孝、倪金城
2、被公安国保迫害致死4人
集安1人:郭启源
梅河口1人:庄新成
通化2人:李淑珍、李喜芳
3、被拘留所、看守所迫害致死3人
通化3人:刘仁阁、陈守库、于冬华
4、被劳教所迫害致死9人
通化5人:李敬芝、王玉芳、王贵明、宋文华、夏林昆
梅河口3人:张佰成、李传文、玄洪桂
柳河1人:隋福涛
5、被监狱迫害致死4人
辉南1人:马世艳
通化2人:于连和、王殿仁
集安1人:崔伟东
(九)延边朝鲜族自治州44人
1、被骚扰迫害致死13人
安图1人:全同举
图们2人:孙元武、滕沛香
汪清2人:吴英子、金熙范
延边2人:金英丹、曹永德
延吉6人:吴春延、宋雅琴、顾庆春、杨福进、朴吉子、林凤莲
2、被派出所迫害致死3人
安图1人:肖国兵
延吉2人:朴世浩、杨忠芳
3、被公安局迫害致死1人
图们1人:张淑贤
4、被拘留所、看守所迫害致死5人
汪清1人:黄奎喜
延吉4人:姜桂荣、刘宏、荆淑花、宋永华
5、被劳教所迫害致死12人
安图3人:张玉兰、王铁松、某某某
龙井1人:金德洙
图们4人:许君、金永男、金范龙、迟耀才
汪清1人:温淑琴
延边1人:张庆军
延吉2人:黄硅熙、金俊杰
6、被监狱迫害致死6人
安图1人:张辉
龙井1人:蔡福臣
延吉4人:辛延俊、孙希、林世雄、郝迎强
7、被洗脑班迫害致死2人
延吉2人:李奇玉、池辉文
8、被精神病院迫害致死2人
延吉2人:刘波、刘波一
六、部份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实例
1、被骚扰致死案例
王凤月,女,70岁,吉林省白山市泉阳林业局东北岔林场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抄家,被迫流离失所,不幸于2004年7月16日去世。
1998年10月,泉阳林业局政保科、科长宫士顺,伙同东北岔林场派出所恶警一起来非法抄家,把王凤月的大法书、录音带都抢走了。王凤月多次上林业局找政保科,都没要回大法书。
1999年7月20日以后,政保科长、林场派出所所长多次去王凤月家骚扰迫害。其78岁的丈夫陈俊功也是法轮功学员,也遭到了严重迫害,不几个月,就不幸去世了。
在陈俊功去世不久,政保科和林场派出所恶警来到王凤月家,更加肆无忌惮的对王凤月迫害施压,三天两头上家一趟,以搜查为借口,非法抄家。王凤月被迫流离失所在外。2004年7月16日,王凤月不幸去世。
2、被派出所迫害致死实例
李晶,女,21岁,吉林省永吉县北大湖镇王家村人,吉林省商业专科学校学生。1999年,李晶因多次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多次。
2000年10月31日,李晶被长春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于2001年提前释放。
2001年10月11日,李晶在被长春市公安局西安广场派出所恶警李海峰、李珠吉从齐齐哈尔劫往长春途中,当火车行驶至离齐齐哈尔80公里处,被邪恶之徒迫害致死。警方对家属和外界宣称李晶是自己跳车身亡,详情还在调查中。
3、被公安局迫害致死实例
吴连杰,女,50岁左右,吉林白城法轮功学员。被吉林公主岭市公安局迫害致死。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零年十月间,吉林省白城市的法轮功学员吴连杰、王玉环、满秋菊等曾被关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第六大队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吴连杰流离失所到了公主岭市。八月十九日晚,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恶警绑架到吉林公主岭市公安局政保科。
八月二十日,吴连杰被迫害致死,并且从楼上推下,被制造自杀的假相。
据出事现场的目击者称,看到从楼上坠落的人是头朝下的,应属非正常跃下体位。目击者进一步表示,当时看到公安局楼上有人向下探望,其面部并无任何意外表情。而该公安局即对外宣称:吴连杰从公安局五楼跳楼自杀,终年五十多岁。
4、被看守所迫害致死实例
梁晓光,女,四平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四平阳光派出所绑架梁晓光后,在她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阳光派出所派的人,拿着梁晓光的钥匙,打开了她的家门,四处乱翻三个小时,将四十余本大法书籍、两个装有讲法录音、炼功音乐的MP3等私人物品劫掠,并非法讯问了梁晓光的丈夫、弟弟,问他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等。
梁晓光被送至四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一直不允许家属探望,也不让家人给梁晓光捎带日常生活必需品。家人打电话询问梁晓光的状况,看守所办公室答:“她挺好的。”
在未通知梁晓光家人的情况下,四平法院对梁晓光非法判刑六年。梁晓光不承认非法判决,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并要求上诉。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是梁晓光丈夫的生日。下午四时许,看守所来人通知,梁晓光已被送至火葬场,并对梁晓光的家人声称梁晓光“患肺腺癌致死”。而四天前,看守所就将梁晓光送入了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
梁晓光的家人质疑:“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来通知?”看守所答:“没找到人。”家属又问:“那你们现在怎么找到的呢?”看守所答不出来。
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四平公安局监管支队长石尚民及看守所徐副所长来到梁晓光家中,一再强调,梁晓光“因病死亡,很正常。”声称会依法办事,按照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的通知办理。问家属解剖否?如无异议,将在十五日内火化处理,二十六日会向家属提供病历、诊断书等。二十六日,他们还向梁晓光的家属提供了一份体检表(复印件),意图证明梁晓光在入所时是健康的。
医院方面表示: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梁晓光入院;二十二日,给梁晓光做病理化验时,已口头通知看守所联系家属;二十三日,再次要求联系家属;二十四日下午两时许,梁晓光去世(入院不到四十八小时)。
梁晓光的家人认为,四平看守所对梁晓光的死亡负有责任,向四平检察院提出申诉。四平检察院监所处张伟(音)、陈蓉(音)口头上认同了看守所的判定。监所处主任刘福(音)放言:“我只对检察长负责,不对你负责。”梁晓光的家属指出,按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的通知,检察院应出具书面鉴定材料。刘福要求把文件拿来看,梁晓光家属出示相关文件后,刘福屡次以出差等借口将上诉人拒之门外。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日,看守所副所长王海波再次找到了梁晓光的丈夫,拿出了强制火化通知书(意即十五日内火化,签不签字都会火化),要求梁晓光的丈夫签字。梁晓光的丈夫在身体、心理、精神各方面状况都差到极点情况下,万般无奈地签了字。
5、被法院人员迫害致死实例
田玉梅,女,66岁,白城市洮南市法轮功学员。她曾多次遭受洮南市公安系统警察的迫害,利用不明真相的常人、家人对她下手。并且洮南市国保科大队长带队,亲自对田玉梅使用下三滥的手段,利用常人以想看大法真相光盘为名,索要真相光盘,骗取田玉梅的信任。然后,又以所谓的“抓现行、凑证据”为由,对田玉梅进行绑架、关押迫害,致使她身体状况每况愈下。
二零一六年冬天,田玉梅摔倒,左腿的股骨头摔伤了,不能动。洮南市司法人员胁迫田玉梅的老伴在田玉梅不知情、不知内容的情况下,替她书写了一整张纸的不符合大法修炼的文字材料,并在田玉梅不能动的情况下,抓住她的手按上了手印,交了上去。后来提起被按手印的事,田玉梅的心里特别难过。洮南市公安机关、派出所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对她的迫害。
在这不久,法院的办案人员在田玉梅家的客厅对田玉梅非法宣判,只是走了个过场。审判过程中,审判官自问自答,说的和判决书上描述的田玉梅“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如出一辙。田玉梅修炼大法二十年,非常坚定。在被迫害中,从来就没放弃过修炼,更没有什么“认罪”、“悔罪”的念头与想法。当时田玉梅躺在南卧室,根本就不容她说话,不给她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强行对她宣判。但是田玉梅在被非法宣判过程中,一直没有妥协,还坚持讲清真相。
因为田玉梅的身体状况,最后对她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不法人员就这样接二连三的、不断的对田玉梅进行毫无人道的迫害。心理压力、精神压力,以及警察对她亲人的压力,全部压在了她的身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这一年缓刑当中,田玉梅每个月都要必须上交一份思想汇报,内容无非就是“悔过自新”之类的,接受“党”的领导什么的,都是她老伴私下替她写的,一年十二份,一次性的全交了上去。田玉梅完全不知道这一切,家人一直没人跟她说,也不想让她知道。家人担心不这么做,就怕招来更大的对她的迫害。
中共十九大召开期间,田玉梅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日子里,办案人员依然迫害她,来到她家进行查访监督。家人向来家中查访的两个女人说明田玉梅的身体状况,这两个女的说:就是“例行公事”,过来看看。田玉梅老伴说:“你们看,人都这样了,还能怎么的啊!”这两个女的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田玉梅含冤离世。
6、被劳教所迫害致死实例
刘永奇,男,吉林省白山法轮功学员。2004年12月10日下午一点多,刘永奇被送进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后,被非法关押五大队(也就是所谓的“新生队”)。一进劳教所的院子,刘永奇高喊:“法轮大法好!”喊声震天动地,整个楼里的人都听到了。当天夜里,刘永奇一直在喊:“法轮大法好!”
2004年12月13日,刘永奇被迫害致死,当日五大队夜间值班的是五队队长何建新。刘永奇死亡后,遗体被背了出去。12月14日早晨,整个朝阳沟劳教所都知道了刘永奇被迫害致死的消息。14日8点多,长春司法局劳教处的处长张建新来到劳教所处理此事,劳教所对外封锁消息。
7、被监狱迫害致死实例
刘成军,男,时年三十二岁,长春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国营企业职工。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罕见的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真相电视片,播放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此电视片使很多民众知道了法轮功被诬陷和迫害的真相,在中国大陆及海外引起巨大震动。刘成军是促成此次创举的主要人士。一手发动对法轮功血腥迫害的大陆独裁者江泽民对此极度恐慌,并歇斯底里的下达“杀无赦”密令。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刘成军被绑架时,警察蓄意朝已被戴上手铐脚镣的刘成军的腿上开了两枪,造成刘成军重伤。二十四日,刘成军被送进吉林省公安医院后,刘成军被双手抻开铐在床的两侧。四月某日,刘成军突然被警察打开了手铐,一群电视台的人要给刘成军摄像。一个女记者想获取他的声音,以便以移花接木的一贯手法制造假新闻。该记者让刘成军向她讲真相,被刘成军识破、拒绝。事后,公安医院的狱政科长给他戴上了脚镣。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刘成军被非法判刑十九年,被非法关进吉林监狱。
为了抗议对自己和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关押和无理迫害,吉林监狱内非法关押的100多名法轮功学员多数在绝食。几个恶鬼一样的人,一人举起一块木板就打,把木板都打折了(是床木板都是3~5公分厚,落叶松木板非常硬),把刘成军打的几天起不了床。
打手们每天强逼着刘成军坐在铺头前,从早4点半起床开始坐,一直坐到晚上七点半,中间去几次厕所,每顿吃饭时间仅10分钟,其余时间就是坐着,对刘成军进行摧残迫害。当时刘成军已被迫害的脱像,吐字说话已经很困难,生命随时处于危险之中。刘成军曾一度被送吉林市中心医院抢救,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但刘成军仍被610办公室强行转往吉林省公安医院。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经受了一年九个月残酷的牢狱折磨后,刘成军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离世,年仅三十二岁。
8、被洗脑班迫害致死实例
王海田(包文菊),男,45,蒙古族人,曾用名包文菊,王海田是一家熟食店的老板,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王海田从洗脑班回家后,先是身体消瘦,脸色发黄;接着腹部肿胀,呼吸困难,喘不上来气,进食很少,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后来不能躺着,只能坐着;再后来躺、坐都不能,只能跪着,无法大便。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大年初三),王海田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王海田去世后的第三天,整个嘴呈黑紫色,整个脸部是青色的。遗体火化后,骨灰内有一些米粒大小的黑色颗粒。家人回忆,王海田回来后,讲述被迫害经过时说:给他打辣椒水、抹芥末油时,他没感觉怎么难受。现在看来,当时给王海田打的不是辣椒水、抹芥末油,是另一种破坏身体的慢性药物。
他的家人根据王海田生前讲述警察残害他的手段,强烈质疑在洗脑班他被注射了有毒药物。
王海田的三姨李净赟女士,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向最高检察院投寄了《刑事诉讼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强烈要求将江泽民绳之以法,为冤死的外甥讨还公道,同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9、被政府人员迫害致死实例
赵凤英,女,38岁,吉林省扶余县大三家子乡王家村法轮功学员。2000年3月,赵凤英进京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押15天,被乡政府勒索5300元的罚款。由于承受不住沉重的打击, 2001年7月的一天,赵凤英突然出现心脏性一类的病状,不幸离开人世。
10、被洗脑班迫害致死实例
刘波一,女,43岁,吉林省延吉市法轮功学员,2003年末至2004年期间被迫害致死。
刘波一的大哥和邪恶610头目肖彬合伙,把刘波一绑架到延吉市精神病医院非法关押2年。期间,给她打不知名的药物,使刘波一的身体极度衰弱,后刘波一被放回家。当时,刘波一跟哥哥说:“哥哥,我没有精神病,你不能配合恶警一起迫害我。”她在家呆了一个多月,又被610绑架迫害,被迫害致死。刘波一的丈夫是税务局公务员,与她离婚后到南方,孩子无人看管。
七、结语
仅仅这十几个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实例,就可以反映出中共犯罪集团的诸多罪恶。曝光的这些酷刑手段,也只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百种以上酷刑的一小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苦难真是罄竹难书。这是二十一年来中共邪党当局一贯采取的流氓手段,先是将人酷刑折磨致死,而后假以自杀、心脏病发作,或是跳楼而死,通知家属,然后强行火化,焚尸灭迹。似乎火化了,就什么证据都没有了,流氓手段都让中共官员、恶警耍尽了。
然而天理昭昭,无论什么人犯下了什么罪恶,老天都看的清清楚楚。都说三尺头上有神灵。这可不是吓唬人,在合适的时机都会被一一披露出来,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均难逃法网。众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已在人世间遭到恶报,但这只是警示世人,实质的恶报是在地狱或被销毁的无尽痛苦中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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