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保定市雄县法轮功学员杨智雄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七年。杨智雄曾二次遭冤狱迫害。
杨智雄,男,五十六岁,原是河北《法制日报》社记者,后在石家庄卓达房地产公司主管销售,后在北京某外企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三年六月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妻子祁荭瑾被非法劳教两年。杨智雄出狱后失去工作,靠打工维持生活,二零零八年被骗至保定市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非法拘禁一个多月。
二零一二年十月上旬,他到北京中德环保公司应聘做销售主管,上班不到一个月,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在北京工作单位的宿舍被雄县国保警察郭军学等人绑架、构陷,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雄县法院对杨智非法开庭。整个开庭过程证明了六一零、公、检、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恶意构陷,恰恰证明了杨智雄在哪都是做好人。然而雄县法院相关人员枉判杨智雄三年,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杨智雄驾车在容城高速检查站被容城县公安局拘留。在获知其是法轮功学员身份后,上报雄安新区公安局,雄安新区公安局伙同容城公安局、雄县公安局非法抄了其家。
在容城拘留所数日后,十月十日,杨智雄被转入雄县看守所继续关押。在雄县看守所,雄县国保大队大队长郭军学先后三次到看守所找杨智雄谈话,骗杨说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骗杨签不炼功的保证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杨智雄被非法开庭,没有请律师,法院指定了一个律师,杨智雄没要,自己辩护。国保警察给杨智雄罗列了一堆罪名,杨智雄被非法判刑七年,杨没有签字。十二月九号,第二次非法开庭,维持冤刑。
案件的直接责任人:
雄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张保中:138031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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