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艺霖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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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长春市57岁的法轮功学员王艺霖女士被非法关押至今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左右被第二次非法庭审,据悉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法院违法操作,没有通知家属。现在王艺霖在上诉到中级法院,具体情况不详。

王艺霖是位普通妇女,非常善良、正直。她原来患有脑部三叉神经痛,折磨她两年时间,疼起来直想撞墙,吃药、打针都不好使,炼了法轮功后这个病就消失了,到现在没有犯过,身体健康。她为人正直,上班时从不贪占公家便宜。她不断地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去做,变得大度、宽容。她对父母非常孝顺,母亲患癌症卧病在床两年,她基本都是自己一个人伺候母亲,直到她母亲去世,被家族誉为孝女。

王艺霖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在南湖公园讲法轮功真相,被南湖派出所警察劫持,非法关押于苇子沟行政拘留所十五天后,又被绑架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五月五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五月十七日被朝阳分局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非法逮捕。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将构陷王艺霖的案子移送到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仅仅三天后,即七月十四日,检察院就下了起诉书。构陷起诉王艺霖的是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张潇,她以王艺霖随身携带的三个U盘里文件的音频总时长达到10194分钟为理由起诉,在列出的五位“证人”中,竟然有王艺霖女儿的名字。

她的女儿怎么变成了自己的母亲“有罪”的“证人”呢?事实真相是,王艺霖被抓后不久,南湖派出所警察告知她的女儿去取王艺霖的随身物品,她女儿达到派出所后,一个警察(不知道姓名)拿出帽子、钥匙和包,问:“这是不是你妈的东西?”王艺霖的女儿回答说:“是”。警察又问:“你妈是不是经常出去?”她女儿回答说:“我不知道,因为我们不在一起住。”然后警察叫她的女儿在物品领回的单子上签了字,这些竟然成为了构陷王艺霖的“证据”,王艺霖的女儿竟然稀里糊涂的成了指证她母亲的“证人”。

另外一个所谓“证人”是和王艺霖在一起散步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被警察屡次企图送去非法关押时,因身体出现严重病症而被不情愿地释放。事实真相是,这位学员并没有做任何笔录,没有做任何配合警察的事情。那么这位学员却成了证人,证据在哪里呢?

另外三个所谓“证人”是警察所说的“举报人”,这些人能证明什么呢?只能证明王艺霖讲的是真话。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王艺霖被朝阳区法院所谓的开庭审理,没有宣判。当天长春市至少八名法轮功学员(三位男学员,五位女学员)分别遭朝阳区法院非法秘密庭审,其中郑炜东(男)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杜河、史兴家(男),被非法判刑,刑期未知;周秀芝(女)被非法刑期三年两个月;丛楠(女)被非法刑期两年。

相关责任单位电话:

长春市中级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街3999号中级法院
邮编:130028
联系电话:0431-88558677
院长程凤义:0431-88558777
副院长李缃凡(主管刑事): 17643108888、侯海霞、王国睿、郭桂玲
常务副院长肖德馗:17643108102
主任周越:17643108816、0431-87685888、0431-88558777
副主任刘晓:0431-88558683
秘书董奕男:0431-88558788

秘书科
颜炳红:0431-88558677、15543559930,传真:0431-88558672
周成华:0431-88558696
李超群、周伟:0431-88558686
谭民:0431-88558453

刑一庭
庭长:0431-88558549、0431-88558551、0431-88558553
副庭长:訾效云
王其明:0431-88558547
董文博:0431-88558545

刑二庭
庭长石泉:0431-88558647、15500066622
副庭长郑伟:0431-88558645、0431-84634682、13166898017
温恒:0431-88558651、13124329979
方明立:0431-885586039、0431-88558649、0431-88558653、0431-88558626、0431-88558672、0431-88558655
何福:0431-88558640、17643108599
万明元:0431-88558649、17643108136

立案庭
庭长曹丽华、贺银婷:0431-87690981、0431-88558309
副庭长孙明歧、李雪松:0431-88558303
副庭长闫明昕、杜晟聚:0431-88558307
聂朝阳:0431-88558313
周更男、屈天娇:0431-88558305
张俊江、赵越桥:0431-88558317
孙树清、李肃:0431-88558090
罗惠元、艾世达:0431-88558091
张凤英、吕冰:0431-88558092
李爱红、王雪芬、刘忠泽:0431-8855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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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号码:0431-88558033、0431-88558094、0431-88558313、0431-88558403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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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0431-8855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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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董艳:17643109000
副院长陈凤英:17643109111
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高源:13251740603
事庭副庭长陈晓静:13844197778、17643109068、0431-8855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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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审判员姜辉:0431-88559354、0431-88559352
立案庭庭长闫欣:1764310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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