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摧残致濒死 浙江朱作新又被关入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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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浙江金华市法轮功学员朱作新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被非法宣判三年零三个月,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二零年九月被转入浙江省第四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朱作新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不但身上的毛病好了,而且使自己的心性得到提高,道德水平提高,从没做过危害国家、危害社会的事情。然而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起,朱作新三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三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关进洗脑班,四次被非法抄家,在牢狱中过了将近十四年暗无天日的生活。即使在外面,也没有什么自由可言,工作被开除,连续当了十七年黑户: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找不到正式工作,居住被监视,电话被监听,还经常有邪党人员来骚扰,邻里乡亲也因为受政府的反面仇恨宣传而被蒙蔽,歧视他。

在各种各样的持续的迫害下,朱作新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视力明显下降,看东西模糊不清,左耳几乎听不见,右耳半聋,记忆力下降等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伤害。个人财产也损失数万元。

国保人员、派出所警察明目张胆地违法,四次非法抄朱作新家,从未见过一张搜查证,劫走的物品、书籍、现金等等也不见字据。朱作新将他们的犯罪行为向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提出控告,检察院的门卫居然连门也不让进,找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一听说告国保,都毫不犹豫地拒绝受理。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对待法轮功学员,是因为他们想用这些非法的手段,用骇人听闻的酷刑,用肉体的折磨和精神的摧残来强迫法轮功学员改变他们的信仰。这本身就是群体灭绝的罪行!

第一次在劳教所遭受的折磨:奴役、关禁闭、坐控制椅

朱作新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十月被金华市公安局政保科李华民带走、非法劳教一年。

朱作新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非法关押到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在入教队被强制做打火机,任务是每天两千个机芯,另加上组长分摊的任务,折算成压机头的工种,要求做完至少八千个机头,没有其它工具,只能用手压,将铁头压入塑壳,手很痛,没多久,右手大拇指、中指、食指均压破,结出茧后又压破,甚至顶到骨头,痛得钻心。但两名劳教人员等着他的机头做下一道工序,逼的他丝毫不敢松懈。这样每天紧张的干完十三个小时,等晚上大家就寝后,还要起床加班。这种生活持续了约五个月,直到被分到七大队一中队。

无论是在劳教所还是在监狱,朱作新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都有警察安排的包夹人员(劳教人员或监狱犯人)二十四小时随身看管,少则四人,多则十余人,而且从关押开始一直到释放都有包夹看管。法轮功学员做任何事情,都要向他们报告,并取得他们的同意才能做,而别的劳教人员或犯人则没有人包夹,只有法轮功学员才被安排“包夹”监控。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零零年四月,朱作新在七大队被强制坐老虎凳数日,被关禁闭34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朱作新被送到入教队坐控制椅。这是一次由省劳教局郭晓明主持的针对全体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的严重迫害。他们事先将劳教人员调走,腾空宿舍,每个房间只留下六张高低铺床,中间放了一张木椅,四个椅脚用绳子绑住床脚。他们强迫朱作新坐到椅子上,用胶带将他左右手绑到后面的椅背上,又把两脚用胶带捆在椅脚上,然后,叫两名包夹人员(劳教人员)轮流反复念《民政部通告》、《公安部通告》,后来又在床上装了一个喇叭,用录音机反复播放这两个《通告》。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捆绑在椅子上

朱作新渐渐地体力不支,想睡觉,但是包夹人员不让睡,用手摇他,用湿毛巾给他洗脸,吸一口烟朝他脸上喷。朱作新想要小便,姓韩的队长进来对他说:“上去就不能下来了,要拉就拉裤子里,除非答应写出四书。(转化书、悔过书、揭批书、保证书)”若不写,他们就不放。最后,朱作新只好拉在裤子里。包夹拿来拖把把地上的尿拖掉,又继续折磨他。

那时他臀部的皮已经在先前的折磨中弄破了,所以小便一流入就感觉特别疼。大便也不能拉。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被摧残致多次出现濒死状态

朱作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走出劳教所后,向金华市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提交了有关浙江十里坪劳教所违反人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谁知,有关部不但不思改过,反而对朱作新进行疯狂的报复。

二零零一年元宵节那天,金华市婺城区公安分局恶警,伙同乡政府无任何法律程序,强行抄朱作新的家,抄出了许多大法资料,把朱作新绑架,并非法劳教三年。

朱作新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也是被关押在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当他一被送到劳教所就被关了禁闭。禁闭室是一个很狭小的空间,铁门一关就与世隔绝了。时任四大队教导员的李洪青很嚣张地对他说:“这次你转化是肯定的。”原来,在朱作新上一次解教后,劳教所对所内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实行了关禁闭的迫害手段,禁闭室又开了几个,还不够用,就把学员的手反铐在窗户上,把窗户打开,让冬天刺骨的寒风一直对着学员吹。目的就是妄图通过对学员肉体的折磨摧垮学员的意志,迫使学员转化。

另外,为了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所里又专门做了五张椅子,这是一种根据人体结构精心设计的迫害人的工具,全部由铁制成,小腿部位是一块铁板,上面有两个凹槽,刚好卡住双腿。胸部一块铁板,外面一封一扣,人就被夹在铁椅上,双手用皮带捆在扶手上。最折磨人的是在屁股底下,没有任何垫板,只有两根四分水管,一根靠近膝盖窝,另一根在尾椎下面,人一坐上去,尾椎尖就顶住铁管,真是钻心的疼。平时用手指顶一下尾椎尖都会觉的很疼的,更别说用上身的重量把尾椎尖压在铁管上了。人被绑在铁椅上,想避开尾椎下的铁管,但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实证科学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

酷刑演示:铁椅子

朱作新于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关禁闭,每天四两饭,根本吃不饱。在被禁闭期间曾四次出现濒死状态,全靠坚定的信仰挺了过来。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日,站了两个多月的朱作新昏了过去。恶警用冷水将其泼醒后, 问他还炼不炼?朱回答一个字“炼!”说完又昏死过去了,最后被送到龙游医院打了三支强心针才抢救过来。

朱作新坚持炼功背法,到五月二十二日被送去坐老虎凳。当时他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坐在老虎凳上几乎是骨头压着铁管,中间只隔着一层皮。医生过来量血压,但怎么也量不出来。抽血,费了好大劲才抽出一点点,拿去化验。医生回来后就让人把他从老虎凳上放下来,在床上坐了一会儿,并让朱作新小便了一次,但没告诉他化验结果,然后就把他送到劳教所医院。等身体差不多恢复后,医生对他说:“你的每个指标都达到了死亡标准。”

那一年朱作新在禁闭室呆了两百多天。朱作新坚贞不屈,在禁闭室坚持炼功,被七大队恶警蒋茂龙,将他单手吊铐在禁闭室的铁门上长达两个多月, 期间不让上厕所,任其大小便拉在裤子里,不让洗漱,限制饮食。

之后,朱作新被分到四大队三中队做缝工。这个工作对视力要求很高,工作比较精细,朱作新原来视力极好,但由于长期的高强度作业,视力也受到很大伤害。有一天晚上加班时,突然出现两眼发花,眼前一片花花绿绿的,朱作新知道是由于疲劳过度导致视力受损。从那以后,视力每况愈下,到目前为止双眼呈老花状态,看不清东西,且不能久视。

二零零二年五月,劳教所恶警要朱作新看“焦点访谈”中的诽谤法轮大法的节目。看后,朱作新提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为什么不来采访象他这样的真正的炼功人,听听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心声?尽造谣诽谤法轮大法?为此,他被关进了在四大队的“亲情招待所”里饱受折磨。这个招待所里有几间房长年累月的灯火不息,是劳教所掩人耳目、用“控制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

朱作新由于坚信大法一直受折磨,还被劳教所加期迫害。朱作新的母亲多次到劳教所去看望儿子,送衣物,都被十里坪劳教所无端拒绝。

第三次被非法劳教遭“面壁”、捆绑、毒打、电击脖子等折磨

二零零五年六月四日晚,朱作新又被金华市金东区政保大队(后改名国保大队)和金华市金东区610办公室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金华市看守所,随后非法劳教。

朱作新第三次被非法劳教时经历了另一种刑罚——面壁。从二零零五年七月到二零零六年七月这段时间里每天面壁,开始是每天近十三个小时,后来有所减少。长时间的面壁,身体又不能动,使得双腿肿的像冬瓜,双脚肿的像馒头,只要脚一点地,就象骨头直接顶到地板上一样钻心的疼。

二零零六年七月,金华市610办公室主任章坤明来到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对朱作新说:“如果不转化就送到监狱去。”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恐吓,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是根本不可能的,听他这么一说,朱作新就呆了一下,包夹眼尖,以为他同意转化了,立刻写好三书递给朱作新,说:“你把它交给警察就没事了。” 朱作新犹犹豫豫地接过来,并在警察进来时交给了他,并告诉警官:“这不是我写的。”一年多的面壁解除了。渐渐地又回到原来的状态。

于是两个月后朱作新又被送到攻坚分队。在这里,因为他要炼功,就被用更严厉的手段来迫害,最直接的就是打,巴掌、拳头、枣栗子、飞腿等等不一而足。有一位名叫金阳的包夹跟朱作新说:“我至少打了你两千个巴掌。”当然打朱作新巴掌的绝不止他一个。有一次,朱作新早上起床在迭棉被,金阳叫朱作新去上厕所,朱作新没听见,他就走到朱作新身边,朝朱作新肾脏部位打了一下,朱作新马上疼的连腰也直不起来,疼了很久才好。

还有一次,朱作新面壁一会儿之后就坐在地上打坐,金阳走过来抓住朱作新的手铐往他身后一拉,朱作新就仰面摔倒在地,金阳拽着朱作新的手铐在地上拖了一圈,然后一立手腕,猛的一提手铐,朱作新整个人都被他带着立了起来。站了一会,朱作新又坐下打坐,又重复刚才的动作。如此连着做了七、八次,朱作新双手的手腕被勒进去很深的一道痕。

还有一个包夹,他把朱作新当靶子练腿,边练边说:“我这是用了七分力,我这是用了八分力。”他总是在朱作新面壁时,趁朱作新毫无防备从其身后偷袭。还有一个值班的,多次用竹扫帚上的竹丝戳朱作新的双耳膜,致使他听力严重受损。朱作新经常被打的鼻青脸肿,像熊猫一般,眼眶周围又青又紫。

还有一种叫做捆仙术的。他们把朱作新的两条小腿、膝关节处用胶带捆紧,手铐早已戴上,(朱作新经常手铐一戴就是几个月,一天二十四小时不解开。)捆仙术捆上后,人就站不住了,一站就倒,更不能走,他们就给朱作新一张小塑料凳让他坐,上厕所时由两个人架着拖到厕所,再架上小便池。

还有一种是不让睡觉,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折磨手段。他们把骂李老师、骂大法的话写在白纸上,用毛笔写,然后贴在床上,说:“你要睡觉就睡这上,否则别睡。”有时,碰到中队长张元峰值班,他干脆对朱作新说:“今晚我值班,你别睡了。”后来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朱作新也经历过这种折磨,他们为了让他转化,曾经十五天不让他睡觉。

还有一种是不让喝水,借口说朱作新小便太多了,少喝点。除了吃药时喝一口水之外,其余时间都不让喝,这样一来,朱作新的小便渐渐由黄变红。后来到医院检查,医生一看就说朱作新脱水了,给他一壶开水,朱作新没等放凉就喝光了,还不够,又要了三杯(纸杯)。医生看了看朱作新的脸说差不多了,朱作新才停喝。

还有一种是“充电”。有一个警察叫赵一峰,专管充电,拿着两根电警棍,一直充到没电为止。有一次他将电警棍放到朱作新的脖子上很长时间,致使朱作新脖子上留下了一个很深的伤疤,过了好些年才平复。

被枉判四年半,在浙江省第四监狱遭虐待

朱作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在火车西站讲真相时被绑架到站前派出所,婺城区公安分局丁利民、市公安局张良(化名)分别非法审问。丁利民与东关派出所警察夏军武等抢走朱身上的钥匙,闯去朱家非法搜查。朱家当时无人,恶警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抢走三台打印机、两台切割机、一台订书机,光碟MP3/MP4各一包和一些大法资料;之后非法拘留朱作新七天,十二月九日释放。朱在金华拘留所遭恶徒拳打脚踢、绳子抽、挨饿、长时间戴铐等折磨。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早晨,朱作新在单位门口遭金华市金东区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金华市金东区法院第九法庭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秘密对法轮功学员朱作新、曹宝献开庭,朱作新被非法判四年半徒刑,曹宝献被非法判一年半。朱作新上诉后,金华市中级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朱作新被劫持到浙江省第四监狱。狱方通知家属在每月第一周的周六去会见。朱作新的弟弟于三月二日(周六)从金华赶到杭州临平四监所在地要求会见时,狱方却不让见人,四监当天的两个副总值班长——孙燕军和狱侦支队支队长王桔成声称:“朱作新尚在严管期,不准许会见。”

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朱作新还受到过这样一种折磨——“洗脸”(实际为窒息)。第一次洗脸是由严管队中队长谢晓俊指挥七八个犯人干的,他们把朱作新手脚抬起,一个装满水的脸盆放在水槽里,把朱作新的头摁到水里,过一段时间再把朱作新的头拉起来,问他吃不吃饭,(当时朱作新为了抗议他们对其迫害已经绝食了。)朱作新说不吃,就又被摁回水里,过一段时间再把朱作新的头拉起来,又问他吃不吃饭,朱作新不理他们,他们以为他同意吃了,就舀了一瓢米汤,朱作新紧闭嘴巴,就是不吃,他们就用力摁朱作新的嘴,把嘴巴挤开,将米汤灌进来,朱作新用气一吐,全喷了出来。结果喷到了他们身上,他们恼羞成怒,又将朱作新摁到水里,如此反反复复七、八次。后来,朱作新实在没有力气了,就同意吃了,他们才停止洗脸。这种洗脸的酷刑,是拿人的生命来要挟的,稍不注意,超过了临界点,也许几秒钟就会导致人窒息而死。

酷刑演示:溺水

监狱中的人员经常把控制人的生理机能作为手段来迫害朱作新,比如在四监时,朱作新不肯背监规,他们就不让其拉大便,朱作新记得最长的一次是连续十一天不让拉大便,只能拉在裤子里,开始时他们让他把裤子洗掉了,但还是不让拉大便。到了第九天又拉裤子里了,这次他们不让朱作新洗了,叫朱作新晚上睡觉不要脱衣服,用棉被把身体裹起来,就这样睡了一晚。第二天因为要出工,带着大便去干活不行,他们只好让朱作新把裤子洗了。朱作新要求把剩余的大便拉完,包夹曹再本说:“你从窗口爬到门口,再爬回到窗口,就让你拉。”朱作新没办法,只好爬了一圈,然后把大便拉完。

如这类迫害还很多,但如果去调查不一定能调查出真相,因为原始记录会造假。比如朱作新在十里坪劳教所直属中队被充电时,警察给朱作新戴上手铐,靠墙站着,然后用电警棍对朱作新充电,但包夹记录时将充电这一环节略去不记。又比如朱作新在四监老残中队时被罚站一个月,每天十二小时以上,包夹开始时全部记录为“静站”,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将整本记录表全部重写,将“静站”全部改为“行为养成训练”。

警察的记录也会造假。比如,朱作新在十里坪劳教所被关禁闭时,有一次连续几天没拉大便,蒋队长给他两颗药丸,说吃下去大便就会拉出来。朱作新拒绝吃药,他就把朱作新带到队长办公室做笔录。其中一个问题是:“队长给你药,你为什么不吃?”朱作新回答说:“每天只吃四两饭,肚子里空荡荡的,哪里有大便拉?!不是药的问题,你们给我多吃点饭,大便就有了。”蒋队长一听,笔停住了,然后又将这个问题划掉了,并说:“这个问题我不问了。”这样的笔录是不行的,于是他又重写了一份,把这个问题略去了。

再次被枉判三年三月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朱作新在午饭后路过《金华日报》大楼,遇见几个人在一起,便上前讲大法真相。其中有人打手机恶意举报,金华西关五里亭派出所的警察将朱作新非法抓捕,并通知金华江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国保的商某和贾某来到现场。当时,朱作新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在非法拘留所期间,朱作新继续讲真相和炼功,七天后,迫害升级,改为非法刑事拘留,朱作新被转入金华市看守所。公诉人依据《刑法》三百条构陷朱作新,借口是朱作新向他人宣传法轮功思想和劝人退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朱作新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非法一审开庭,辩护律师指出: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思想是自由的,向别人宣讲自己的思想并不违反法律,并且中共党章中也明确规定了允许党员退党。所认,劝人退党并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违法之事。

辩护律师又指出,仅因朱作新说过几句话,就指控其破坏法律实施太不可思议。而且警察已经对朱作新行政拘留十五天,现在又要因此事重新处罚,一件事情同时有两种处罚,显然不合适。

朱作新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之后,不但身上的毛病好了,而且使自己的心性得到提高,道德水平提高。法轮功的核心思想就是同化“真善忍”,法轮大法是正法。

法官仍然枉判朱作新三年三个月。二零二零年一月,朱作新上诉,案件转到金华市中级法院。朱作新的亲属多次提出担任朱作新二审的亲属辩护人。但法官范继军全部拒绝,借口是法院已经给朱作新指定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期间朱作新的亲属未接到任何通知,二审法院是否开过庭也不得而知。

二零二零年九月,朱作新再次被劫入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轮功学员传播法轮功真相,是为了让他人拥有健康的身体和美好的心灵,是完全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不仅完全合法,而且应该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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