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轮功学员税琼华被构陷到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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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成都市温江区法轮功学员税琼华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在邹家场集市讲真相时,被双流区蛟龙派出所绑架。五月十四日,税琼华被非法关到双流区看守所。目前,税琼华被构陷到双流区检察院。

税琼华从小身体不好,时常生病,而且有严重的哮喘疾病,她每次发病时,嘴唇乌青发紫,呼吸困难,表情痛苦,很是吓人,感觉好像人马上就要不行了。后来,税琼华经多方看病无效,钱也花不起了,听说有种功法可以治好医院医不好的各种病,税琼华就抱着试一试的愿望,炼起了法轮功。

税琼华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现在二十年来,没有再犯过病,给国家省下了不少医药费用。身体好了,她的性格也更好了,对兄弟姊妹和睦,对老人也好,也孝顺。

可是,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及江氏集团突然开始打压迫害,税琼华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受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

税琼华八十五岁的母亲黄玉英得知小女儿被绑架后,说:“从我小女儿琼华这次被抓,从我这几十年来经历的和了解的事实情况,我明白了很多。在法律层面上讲,我的小女儿税琼华没有犯法。因为按照国家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都找不到我女儿犯法的法律。”

黄玉英表示:“不仅我女儿炼的(法轮功)根本就不在国家(公安部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 公通字[2000]39号)联合发布和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之内,而且就连(法轮功)的各类书籍也早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就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50号)给解禁了!那也就是说,我女儿税琼华,现在在中国炼(法轮功)也好,学习翻看各类(法轮功)书籍也好都是合法合理的!”

事实上,法轮大法教导人们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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