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陕西省岐山县法轮功学员沈红奇、徐明侠、焦炳南、刘红书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被劫持到陕西省杨凌监狱继续非法关押。沈红奇被枉判七年,徐明侠四年,焦炳南三年;刘红书被枉判情况待查。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岐山县公安系统跟踪绑架了在岐山县桃源聚小区在一起学法的十名法轮功学员焦炳南、徐明侠等,随后暴力抄家。徐明侠多次被迫害,这次在非法抄家中家中窗户玻璃被打碎,墙壁被暴力开门时出现裂缝。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沈红奇被岐山县公安系统从他经营的家电维修部绑架。警察随后抄了他在县城的住处和老家,抢走了属于沈红奇家里的不少合法私人财物,把沈红奇绑架到岐山县星期五宾馆迫害。沈红奇被绑在铁椅子里四天四夜,刑讯逼供。之后在岐山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
酷刑演示:铁椅子 |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七日,刘红书种完麦子,在家里休息被岐山县610人员绑架并非法抄家,610人员抢走了用于救人的真相资料。那些人逼问刘红书这些资料是谁给的?刘红书反问那些人:“你们问这想干啥?”后被警察劫持走,被非法关押在岐山县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宝鸡市岐山县法院非法对岐山县法轮功学员沈红奇、徐明侠、焦炳兰、王亚兰、李会琴、王瑞芹、曹录侠、王会会、邵启虎九人开庭。沈红奇、徐明侠家属分别请了北京律师为自己的家人和其他人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从方方面面驳斥了公诉人的枉法起诉,并当庭呈交了法律依据。沈红奇、徐明侠本人也为自己做了自我辩护。焦炳兰没请律师、自己辩护,王亚兰、李会琴、王瑞芹、曹录侠、王会会、邵启虎分别由指派的律师辩护。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岐山县法院枉法冤判沈红奇七年,罚金14000元;徐明侠四年,罚金8000元;焦炳南三年,罚金6000元;李会 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罚金5000;王瑞芹 2年,缓刑2年6个月,罚金4000;曹录侠1年9个月,缓刑2年6个月,罚金4000;邵启虎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罚金4000;王亚兰 1年5个月,缓刑2年,罚金3000;王会会 1年,缓刑2年,罚金2000。
关于沈红奇、刘红书等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陕西岐山县法轮功学员沈红奇被冤判七年》《陕西岐山县刘红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信仰真善忍 徐明侠屡遭迫害 仍被非法关押》《陕西岐山县五位老人被罚款 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关押》等。请知情人士补充更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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