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营口市卫生学校85岁的退休教师韩桂云被诬陷破坏法律实施,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被站前区法院非法开庭,六月三日被非法判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并没收个人物品。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韩老师收到站前区法院和西市区国保大队四人送达的非法判决书。
营口市站前区法院指控韩桂云老师自一九九六年长期炼法轮功,并在家存放多种法轮功宣传品,诬陷韩桂云老人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因此判韩桂云有期徒刑三年,并罚金一万元。非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具体以执行通知书为准,罚金要求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审判长王峰, 陪审员由昌利、于华胜,书记员索丽丽;站前区检察院检察员姬璐、代理检察员姜鹏出庭支持公诉。
本来,韩桂云修炼法轮功后已无病一身轻,身心健康,无论是工作单位的人还是邻里、家人都一致认为她是一个好人,为人平和,道德高尚。因这一年多,公检法、派出所、社区人员的不断骚扰,迫害,老人家走路腰直不起来,每次警察欲将其绑架、刑事拘留她时,她的血压都是一般人的二倍之多。
韩桂云老人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在营口市西市区镜湖公园附近向世人讲真相,据站前区法院称被世人王树功举报后,被营口市公安局西市分局五台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几次拼凑材料,将韩桂云老师构陷到站前区检察院,并构陷到站前区法院,层层如此,最终站前区法院实行非法判决。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韩桂云儿子告诉她:今天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通知你去开庭。九点钟韩桂云和儿子到了法庭。法庭上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还有两个警察分别站在韩桂云老人的左右。
韩桂云不卑不亢,从容地面对台上台下的警察,为自己辩护:我修炼法轮大法没有错,法轮大法是正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而这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没有罪。
上午十点多钟,法庭最后没有公布加害韩桂云老人的决定,只说她被所谓“批捕”。因疫情原因,韩桂云被警察由营口市站前区法院拉到了盖州市的收容所进行体检。体检时,老人家的血压高达200多,在那里她又呕又吐,那里的工作人员不接收,她回到家中。
三月十二日下午,自称是分局的一个警察和营口市西市区宏大社区的两位工作人员又来到老人的家中骚扰她:他们先是宣读所谓“中央文件”工资内容(没有加盖公章),逼迫韩桂云签字,说你如果签字答应不再炼法轮功,从轻处理你,给你百分之六十开支,你在家随便炼;否则,全部扣发你的工资。老人家说:我不签。他们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下旬韩桂云再次被营口市西市区国保大队、五台子派出所、相和社区,三个部门的警察及工作人员联合绑架。他们欲将八十五岁的韩桂云绑架到营口市看守所,因体检时韩桂云血压高达200多,看守所拒收,韩桂云又被放回家中。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韩老师收到站前区法院和西市区国保大队四人送达的非法判决书,韩桂云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被营口市站前民法院冤判三年,处罚金一万元,并没收个人物品。
其实,韩桂云老人被构陷、被非法抄家,家中只有大法书、真相护身符、师父法像,据说还有单张法轮功宣传材料。这些没有一样能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从上到下铺天盖地的造谣污蔑法轮功,欺骗民众。法轮功学员平和的告诉人们自焚是假的等真相,使世人不对神佛犯罪,免于被淘汰,这是大善之举,这种为他的修为破坏了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法律的实施了?法轮功真相资料给政府造成了怎样的严重伤害?
是非、善恶,一目了然,真正被伤害的是韩桂云老人,一位近九十岁数的老奶奶,前天被绑架、昨天被抄家,今天被送上法庭,明天被判刑,这是中国人之悲哀,是共产邪灵残害中华儿女又一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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