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旬谷小华被非法枉判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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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北京法轮功学员谷小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被北京朝阳区国保支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被非法开庭,缺席审判。近日获悉谷小华被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开始,谷小华女士始终坚持修炼法轮功,曾多次被非法劳教及非法判刑:二零零二年一月,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二月,再次被非法劳教二年零六个月。此次是谷小华第四次被中共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朝阳区公安分局出动十余名国保警察,前去谷小华居住地所谓查看,然后实施绑架。警察将谷小华家中私人物品,几本法轮功书籍和十几个手机抢夺、扣押。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谷小华老人被朝阳分局非法逮捕,七月十八日被朝阳分局构陷到朝阳区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朝阳区检察院将谷小华非法诉至朝阳区法院。律师与此案的法官联系,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却被法官态度强硬地回绝了。

七旬谷小华坚持信仰,一直利用各种方式否定迫害。谷小华认为自己无罪,拒绝戴镣铐。在一年多的时间中,看守所不让她见律师,更不允许律师参与庭审。随后律师寄出申请书,并电话告知书记员:“老太太若出事,他难辞其咎,我会追究他的责任。”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谷小华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在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草草开庭。

相关人员信息:

北京朝阳区法院温榆河法庭 (朝阳公园南路2号)
邮编:100026
涉案法官:崔光同,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
电话:13811741740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高井北街7号院6号楼102101
刘胜军,男,汉族,51岁,中共党员
电话:18612296152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朝阳区道家园17号,邮编:100025
涉案检察官李唐,女,汉族,39岁,中共党员
电话:18911163156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西里3号院1号楼301

北京朝阳看守所
地址:北京朝阳区朝阳北路29号常营西里甲1号,邮编:100024
所长郝飞:13501093247,中共邪党党员
住址:北京昌平区天通苑北2区35号楼2单元401
副所长关锦春:13611397341,中共邪党党员
住址:朝阳区和平街10区20楼2单元221号
政委李慧元:13801051001,中共邪党党员
住址:朝阳区八里庄东路北巷楼221号

朝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北京朝阳区道家园1号)
局长牛国泉,电话:010-65094217,中共邪党党员
朝阳分局国保大队徐勇:13911832533,中共邪党党员
赵彤:中共邪党党员
朝阳分局法制处袁利军:13911020917,中共邪党党员
住址:北京朝阳区大黄庄南里3号楼606
韩瑞峰:13811009138,中共邪党党员
住址北京朝阳区鑫兆家园32——606
预审大队长张英男:010-65483624,中共邪党党员

北京朝阳区610办公室主任于久翔:13911627279,中共邪党党员
住址:北京顺义区后沙裕镇铁匠营村铁兴西区3条六号
蓝澎:13910950609,中共邪党党员
住址:北京东城区李村南路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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