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桓仁县七旬老太张桂君又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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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法轮功学员张桂君老太太,今年七十二岁,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突然接到一警察送达的判决书,说给张桂君老太太非法判刑了,如果上诉,期限是十天。

张桂君老人毫不知情的、无辜的被非法判刑,没有履行过任何法律程序,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而且非法判决书是本溪市南芬区法院下达的。这正说明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不讲法律的,拆穿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谎言。国保大队长王成刚、王琪等人参与迫害。

张桂君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逾二十年的迫害中,遭受近二十次绑架,曾经被非法劳教和判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三月份,桓仁县雅河乡派出所所长王忠德带了两个警察闯进张桂君家里,非法抄走法轮功师父法像、一盒十四盘师父济南讲法带和大法书十多本等。同年六月份,张桂君把揭露活摘器官的真相光碟送到雅河乡派出所,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后送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两年。在那里遭受折磨迫害。

二零零九年,张桂君又一次被绑架,警察跟张桂君要五千元钱,张桂君不拿,被送马三家非法劳教两年。由于体检不合格,马三家拒收。

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张桂君和法轮功学员李新花在县中医院附近讲真相,上午八点多钟,610头子王奇和国保大队长王成刚把两人绑架到了法院。王成刚声称:“我有个姐姐身体多病,花了不少钱也没治好,听说法轮功治病有效,你们能不能教她炼功呀?”她俩很爽快的答应了。王成刚说:“上你们谁家,上张姨家?”张桂君说不行,王成刚就说:“那就上李姨家吧。”李新花也不同意。王成刚就说:“那这样吧,明天早上三点半我用车给你们送去,我回来上班还不耽误。”两人同意了。

第二天早上三点半,两人到那一看,王成刚没去,这时两个小警察来了,说王成刚有事,叫我俩来接。她们被骗上车,拉到了法院,有六、七个警察说是到辽宁省鞍山市医院检查身体。张桂君说:“我们不去,你们这是迫害。”两人被逼迫上了车,到了鞍山被迫做了全面身体检查,张桂君被检查出了全身是病。之后两人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上午,张桂君和李新花在街上被桓仁县国保大队长王成刚、王奇绑架,并直接送到县法院,法院法官朱福臣下判决书,非法判李新花两年零六个月,判张桂君三年。当年七十五岁的李新花被送到本溪市,后被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老年队。因张桂君体检不合格,被保外就医放回家,罚款一万元。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早上七点左右,张桂君老人从大市场出来,突然被四个警察三男一女架到车上,为首的是桓仁县法院审判长朱福忱。张桂君说:“你们干什么!?你们又迫害法轮功学员,我们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手里没有枪没有炮,我们就是做好人,做好人中的好人,学法炼功没有病,怎么不好吗?”警察说:“上边叫我们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张桂君被绑架到公安局后,又换上另一辆车,车里还有警察当天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安玉华(女,66岁)。张桂君说:“你们把我们俩往哪送?”朱福忱说:“上沈阳看病。”到沈阳医院后,给两人被做的检查有:脑CT、心电图、血压(张桂君血压高达215)、眼睛、小腿、彩超等。检查结束后,朱福忱不放心,又将两人拉到桓仁县医院重复做了上述检查,一样不落。然后将两人拉到桓仁县公安局,逼张桂君按手印、签名。张桂君说:“我死活都不能签。”警察说:“不签就给手照个指纹像。”张桂君说:“更不行,我不能配合你们,我到什么时候都不配合你们。”张桂君一概不配合,这样持续二十多分钟,小警察一看没招,请示那个请示这个,请示了好几遍,说:“不签就算了,回家吧。”当天下午五点钟左右,张桂君被送回家。

(下面提供相关电话多来源于明慧网,或有变动)

王成刚,男,现年50岁,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610,职务:国保大队长,家庭住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西关村28号楼4单元202号 。王成刚原是桓仁县五里甸子镇派出所所长,至2013年任桓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电话:13841474555、18340401117

王奇(琪),男,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610,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家庭住址:桓仁镇龙启二期15号楼 3单元201(基本参与对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电话:13842450422

包谏国,男,满族,1963年9月出生,桓仁县人,原是桓仁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后任桓仁县法院副院长,主管迫害法轮功,电话:02448871805、18641468678

王思杰,男,1969年7月19日出生,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法院,职务:刑庭庭长,电话:18641468567

陈晓云,女,1983年12月12日出生,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法院,职务:刑庭副庭长,电话:18641468568

朱福忱,男,1981年3月10日出生,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法院,职务:法官,多次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电话:18641468522

孙金甲,男,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检察院公诉科:024-48860305、13842481825
王宏军,男,批捕科(侦查监督科):024-48105103

桓仁县法院
电话:024-48871809
院长王其林

桓仁县公安局
办公室:024-48825506,传真:8829900、8825506
局长仇某(名字不详,本溪新调任)
副书记、政委朱鹏亮,办公室:024-48868102,宿舍:024-48825616,手机:13842453888
副书记、副局长张凤荔,办公室:024-48868103,宿舍:024-48823660,手机:13842458989
副局长杨本玉,办公室:024-48868109,宿舍:024-48871677,手机:13842453999
副局长李景富,办公室:024-48868107,宿舍:024-48825281,手机:13842428666
副局长赵春,办公室: 024-48868106,宿舍:024-47691566,手机:13842428555
副政委韩秀峰,办公室:024-48868331,宿舍:024-48833333,手机:15604144333
副局长杜令波,办公室:024-48868108,宿舍:024-43982047,手机:13842459909(原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基本参与对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副局长夏永成,办公室:024-48868111,宿舍:024-48871000,手机:13942499000
纪委书记韩德利,办公室:024-48868105,宿舍:024-48828328,手机:13842459696
副局长王志强,办公室:024-48868120,手机:15940000118
办公室主任亓高升,办公室:024-48825506,手机:15041484466
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明富,办公室:024-48824435,宿舍:024-48831396,手机:13842458577
公安警长耿延飞
公安局警察:詹瑜、李朴森、周玉双、王倩倩、徐太明、汪捷、张宇
公安刑侦大队:李林森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指导员郭旭日
李玉海 万达 王峰 庄庆学 荀希生 张欣 由国旭(注:下面九个号码不是这几个人的号码,也是公安局人员的号码。)
15041462901
15941484031
18641439967
13941473610
13842457300
13322155583
13842455160
13942452208
13941403100

雅河公安派出所
所长王忠德024-48202370 024-48830555 13050210555
教导员郑殿儒024-48202370 024-48837766 1390414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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