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警察绑架杨殿英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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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杨殿英,吉林省舒兰市吉舒镇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近几年,经常到广东深圳市儿子家帮助带小孩,这本是正常的亲情往来。然而,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她遭深圳民治派出所警察劫持,同时,一群防暴警察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拿着冲锋枪,包围了他们的住处。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晚八点多,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民治派出所两个警察和一个戴红袖标的小伙子,来到杨殿英的儿子家。其中一个警察象是头儿,问杨殿英:“你炼法轮功吧?” 杨殿英回答说:“对!我炼法轮功。”

当时,杨殿英以为是“清零”的找上门来了,她说:“我炼法轮功,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瘟疫都来到面前了,你们还不保护好自己!当天理昭彰、真相大显的时候,你们这些参与迫害好人的人该咋办?法轮功被迫害这么多年,你们都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

警察要她跟他们去派出所,杨殿英不配合他们。那个像头儿的警察说:阿姨,您不去不行,国保都来人了。

后来,警察又调来了防暴警察,把杨殿英的儿子住的大楼包围了,防暴警察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拿着冲锋枪,如临大敌。这把杨殿英的家人吓坏了。

结果,杨殿英被劫持到了民治派出所,警察跟她儿子说:“有人(恶意)举报了你妈。”

后来,举报人不来作证,国保也撤了。像头儿的那个警察说:那个举报你的人是在民新派出所举报的。他就把杨殿英送到民新派出所。

到了民新派出所,大约晚上十点多了,民新派出所警察要杨殿英进审讯室,坐审讯椅。杨殿英说:“我不是犯人。”她没配合他们。

杨殿英说:我修炼法轮功不违法,宪法、刑法、都没有说法轮功违法,十四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规定: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

僵持到大约凌晨两点左右后,警察将她关在用铁栏围起来的屋里。

第二天,警察上班后,放了杨殿英,要求她儿子三天之内,把她送回老家。警察怕他儿子不送,还要求他儿子交2000元押金。

杨殿英回到老家吉林省舒兰市吉舒镇后,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吉舒街吉舒老保科邪党书记雷广福多次骚扰她,曾三次指使杨殿英的好朋友打电话找她本人或家人,打听她,并说:看看她在家没?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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