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五名法轮功学员耿福霞、陆彩云、王秀红、尉国申、付瑞英,被绑架、构陷一年多,九月十五日被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们表示,没有破坏国家任何一条法律,没有给他人造成伤害,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遵化法院非法对耿福霞、陆彩云、王秀红、尉国申、付瑞英五位法轮功学员开庭,从上午十点半开到下午四点。首先,由公诉人宣读所有的卷子,法官审听后问被告人是否属实,有没有意义?其中尉国申说他们逼供,给他脖子上套药袋,把他熏的就是傻哭了,出不来气,差点熏死,半天熏三次,他说那时就是瞎说了,意识都不清楚了。
公诉人宣读在尉国申家搜出18400元,其中一万元做押金,剩下8400元退回给尉国申,尉国申回话说那8400没给我,沙流河派出所在开庭前把他叫到派出所,一顿吓唬,又把他带到他们家搜查“证据”,把音乐器给劫走了,又回到派出所不让他走,说罚他一万,他不给就在那呆着,等他们吃完饭回来说不罚你了,那8400元你也别要了,当时让他签字,摁手印。
公诉人宣读量刑,耿福霞九年罚款一万,陆彩云一年零五个月,王秀红三年,尉国申四年,付瑞英二年罚款三千。
然后法庭允许法轮功学员自己辩护,法官问有证据往上递吗?耿福霞把护身符,车挂,金种子各带一个当庭辨认,让大家看看它起什么作用,怎么能把法律破坏了?法官让递上去。还有自己的辩护词,思想不能构成犯罪;还有关于【刑法】第300条;还有【宪法】35,36,38,39,33条规定信仰自由,信仰是公民的权利,宣读完毕。法官让递上去。尉国申宣读了自己的辩护词,法官也让递上去了。
然后律师辩护。在最后陈述中,这些法轮功学员表示,我们没有破坏国家任何一条法律,没有给他人造成伤害,没有犯罪事实,请法官判我们无罪。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早上四、五点钟,唐山丰润区公安局有计划、有预谋绑架丰润区法轮功学员耿福霞、王秀红、付瑞英、尉国申、钱淑娟、邱瑞旺、陆彩芸、韩玉芹、肖慧君等。小令公村法轮功学员耿福霞早晨四点半左右被非法抄家绑架。其中,68岁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芹当天被端明路派出所迫害致死。后来,耿霞、付瑞英、蔚国申以不同的病业形式返回家中;陆彩芸、钱淑娟、王秀红、邱瑞旺被转到唐山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
八名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遵化市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肖慧君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三年。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