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泰安市法轮功学员孙锦辉女士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被泰安肥城市法院非法开庭,坚持自己的辩护权,读完自己的无罪辩护词。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孙锦辉被肥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目前她正在着手上诉。
孙锦辉,47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宁家结庄村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修心向善,传播真相,三年多来多次遭中共当局绑架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时许,泰安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的几个协警因办社保卡,到孙锦辉的“鑫城摄影”店里照相,发现吧台上有一本真相台历,其中一人掏出手机拍照,并把台历抢走。下午两点多,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闫希勇带着警号为065035、065027、065886的三个警察,到孙锦辉店里非法抢走了一些真相护身符、真相资料和她经营用的四台打印机、照相机、两部手机和一台电脑主机;然后强行带她去医院查体。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他们勾结所医,硬把她送进泰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之后家人被勒索5000元,把她“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四月份,构陷孙锦辉的案卷转到了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由副大队长王宪胜(警号:065327)和高伟负责;五月底,他们把构陷材料送至肥城市检察院,欲对她加重迫害。同年六月十七日,孙锦辉被迫离家出走。
孙锦辉二零二一年初回家过年,二月九日(中国黄历年腊月二十八)晚上八点多,王宪胜带领十几个人,把她反铐着双手强行绑架,劫持到高新区龙泉派出所。在封闭室里,他们强行把孙锦辉衣服上的扣子、拉链全部剪掉。因她抵制非法搜身,王宪胜抓住她被反铐的手,一下子把她甩到封闭室的木床上,她当时就被摔昏过去几分钟,鼻梁被磕破一块皮。第二天,把她强行往新泰市看守所里送。终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只好给了她一纸“因身体原因居家监视”的处罚书。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七点,王宪胜等闯进孙锦辉家中,把她强行劫持到肥城市法院非法庭审。当时孙锦辉既没有接到传票,也没有吃早饭,被他们强行带上警车。在法庭上,孙锦辉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最后,审判长问她: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孙锦辉说:作为一个法轮功弟子,是修佛修道之人,知道人不止是一生一世,是不执于人世间的得失的,我不在乎你们对我怎么宣判,可是对你来说,这一事很重要,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在为你们自己选择未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永恒的天理。我不愿看到你们没了未来,希望你们能够幸福平安,但也只有在法轮功问题上做出正确的选择才能实现。
九月二十四日,孙锦辉接到肥城市法院九月二十二日发出的非法判决书,她被诬判两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孙锦辉不承认这无端的迫害,已着手向泰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关于孙锦辉遭受迫害的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山东泰安市孙锦辉当庭读完无罪辩护词》《流亡两年多 山东泰安孙锦辉回家过年遭绑架》等。
迫害有关人员信息
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苗笋
泰安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南天门大街777号
电话:0538-8937110、0538-8935761
龙泉派出所所长李雪锋
龙泉派出所副所长史宏桥、赵保胜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0538-8938731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大队长朱玉虎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宪胜:15288900168,警号:065327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队员高伟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队员严明:13793809359
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闫希勇,警号:065255
肥城市检察院检察官郑秀娟、陈秀荣
本次非法开庭审判长、肥城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叶淑盈:0538-3567173、0538-3567050
本次非法开庭陪审员:武霞
本次非法开庭书记员: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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