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在法轮功学员潘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做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潘晶有社会危险性而退卷。丹东振兴分局让潘晶家人办理“取保候审”,九月十七日晚,潘晶获释回家。
潘晶女士,原丹东市电视机厂话务员,一九九九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原来患有的风湿性关节炎、胃炎、角膜炎、肩周炎、偏头痛,腰痛、子宫后倾、背痛、颈椎钙化、肠梗阻、乳腺增生等多种病都不治而愈,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舒服,为单位节省了很多医疗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遭受迫害后,潘晶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曾经七次遭中共人员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送入精神病院迫害,多次被迫害致奄奄一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长达二十年的迫害,给她个人、家庭及亲人在经济、身体、精神、名誉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母亲生日之日 遭警察绑架、非法抄家
潘晶女士一家和88岁的母亲一起生活,老人卧床多年,都是由潘晶一人照顾。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是潘晶母亲的生日,潘晶已订好宴席,全家为母亲祝寿。另有四位法轮功学员,王哲、王玉、郭淑杰和侯女士在潘晶家做客。
九月三日上午十一点左右,丹东国保、振兴公安分局、头道派出所共七个警察,突然闯进潘晶家,将她绑架。王哲、王玉、郭淑杰和侯女士也一同遭绑架。
当天,警察为了抢劫私人物品,在潘晶家中翻箱倒柜,为了翻床,将潘晶88岁的母亲从床上抬到地上,就叫老人躺在地上。
警察抢走潘晶的私人物品有:打印机、电脑、救人用的护身符和不干胶,师父的法像和大法经书等。
参与非法抄家的警察:丹东振兴分局国保队长王海斌、丹东国保警察王聪、丹东头道派出所副所长都书宝、警察刘虹辰等。
中午,警察将潘晶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丹东市振兴区头道派出所。警察得知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姓名后,到王哲家抢走打印机两台、电脑一台、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若干。从王玉家中,抢走大法的经书和MP3等私人物品。王哲和王玉又被转到丹东帽盔山派出所,而郭淑杰和侯女士被送到丹东站前派出所。
派出所非法审讯
丹东头道派出所负责办案的是副所长都书宝。在对潘晶非法审讯时,都书宝指控她在七月二十八日晚,往市公安局一个负责人的车上放置真相二维码。潘晶没有承认。都书宝气急败坏的说:“你不承认,我就撕你的大法书,直到你承认为止。”潘晶说:“你不要这么做,法轮大法是佛法,是造就一切的法,毁坏他,这个罪你是承担不起的。”都书宝说:“我不怕。”
酷刑演示:铁椅子 |
当天晚上,头道派出所所长甄宝祥命令多个警察轮番审讯潘晶,把潘晶锁在铁椅子上,将她的双手铐在铁椅子上面,不让她睡觉,企图让潘晶在所谓的证据上签字。
不管警察表现的如何蛮横无理,潘晶一直善意和警察讲大法真相,并告诉他们:法轮功不是“×教”,我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你们在非法抓捕、非法办案,涉嫌犯了滥用职权罪。
直到第二天,他们看仍得不到他们所要的,就将潘晶非法关押进丹东市看守所迫害。另四位法轮功学员陆续被释放。
检察院介入
九月十六日下午,丹东振安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到看守所做笔录,当这位检察官说公安指控你的罪名是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时,潘晶说,这个罪名是不成立的。首先,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我没有做出任何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甚至是伤害自己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头道派出所警察也拿不出证明法轮功是“×教”的法律。“天安门自焚”被国际教科文组织认定是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是江泽民一手策划的。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说法,也是江氏在会见法国记者,擅自公开说的,他代表不了国家和法律。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大认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而且在二零一一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50号令已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的禁令。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希望你要依法办案。新出台的公务员法也明确指出,公务员办案是要终身负责的。她说:“我知道。”
检察院退卷 潘晶获释
九月十七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依法做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潘晶有社会危险性而退卷,丹东市振兴分局让潘晶家人办理“取保”,潘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晚获释回家。
潘晶是守法的好公民 “取保候审”不成立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依法做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潘晶有社会危险性而退卷,是正当、公正的办案。但是,丹东市振兴分局让潘晶家人办理“取保候审”的举动仍然侵犯了潘晶的公民权利。潘晶孝敬老人,坚持信仰,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取保候审”是振兴分局警察强加的,是不应该成立的。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在过去的二十二年中,各级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丹东振兴分局国保队长王海斌电话:13841591159
丹东站前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四纬路133号,邮编:118000
值班电话:0415-2128855
所长高山:2146110,全面工作
教导员白夜:2146110,政工兼案件侦办工作
副所长惠云龙:2146110,社区工作
副所长石涵文:2146110,刑侦治安工作
副所长王建渊:2146110,社区工作
副所长孙晓丹:2146110,政工
警察张勇:18342537998
警察王忠:13190201586
警察吴振铎:18840558839
警察卢义:13942501775
头道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75-4号,邮编:118000
所长甄宝祥:13470085544
副所长王永峰:15942545281
副所长姚鑫政:13654152088
警察张书文:13942520957
警察吕妍(女):13941569831
警察曲德春:13694158649
警察王永峰:15942545281
警察宋岩:13841562117
警察谷天阳:13194155979
警察徐福来:13841518505
警察马群
警察梁辰:18641500887、0415-2823479
警察曲家仁:13942504066、0415-2823556
警察邵国臣
警察俞冬婷
警察戴高乐
丹东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邮编:118001
区号:0415
振安区检察长于彦琳:6276666、13841557107
副检察长郭连河,办公电话:6276187
副检察长陈丽
检察官王宇
检察官助理王聪
检察官助理:马铭、姚程上、陈健
代理检察员:丛书、庄严
检察官:朱晓波、张嫣婷
公诉科孙科长,办公电话:6276618
公诉科朱科长,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陶霞,办公电话:6276681、6276658
公诉科徐晓明,办公电话:6276697
公诉科邹红霞,办公电话:6276626
公诉科杨德龙,办公电话:6276643
立案庭:627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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