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徐慧明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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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徐慧明女士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在家附近被派出所、国保警察绑架、构陷,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她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武汉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判刑四年的原判。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八点左右,武汉市东西湖区养殖场法轮功学员徐慧明(五十多岁)在住家附近行走时,被蹲坑的将军路派出所、东西湖区国保大队十几个便衣警察绑架,随后家里被抄家。

徐慧明被绑架后,被关押在东西湖区二支沟武汉市女子第一看守所。

此后,徐慧明从武汉市女子第一看守所被转到武汉市硚口额头湾洗脑班迫害(地址:武汉市东西湖额头湾)。她的丈夫去看望她时,洗脑班人员不让见,只收了几件衣服。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徐慧明被非法批捕。关押在武汉市女子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六月下旬,养殖场将军路派出警察到女子第一看守所叫徐慧明写所谓“保证”不炼功、“悔过”书等,说写了就放她回家。徐慧明回答:我修炼法轮大法,没有错,我不会写的,我会堂堂正正的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徐慧明并判刑四年。之后,徐慧明上诉到武汉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武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冤判徐慧明有期徒刑四年。冤判之后徐慧明被秘密送到什么地方,关在哪里,无人知晓。

后来,徐慧明的丈夫多处打听,才大概知道徐慧明被关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达路(常青公园附近)的一个监狱里。至今徐慧明的丈夫也未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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