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省虎林市法轮功学员曾建江女士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被曙光派出所、鸡西市和虎林市国保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被鸡东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曾建江已上诉。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半左右,曾建江(59岁)正在家做午饭时,被虎林市曙光派出所、鸡西市和虎林市国保警察,还有社区人员十几人绑架,同时家里被抄家。
曾建江被绑架后,就被拉去虎林市医院体检,查出血压高、心脏、肝脏不好,然后拉到曙光派出所被关押,晚上六点多被非法提审。当天晚上被取保候审,交一千元保证金,七月十三日凌晨两点回到家中。
此后,虎林国保警察进一步不断构陷,说曾建江邮寄了真相信,将所谓案子移交鸡东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曾建江被构陷到鸡东检察院,由于曾建江得了脑梗,经常呕吐、心慌、行走困难, 六月鸡东检察院女检察官刘颖等两人,到家里讯问笔录。
七月二十八日,虎林国保给了曾建江鸡东法院的起诉书,同时给了鸡东法院监视居住六个月的决定书。
九月二十三日,鸡东法院一行人到曾建江家里,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开庭,他们共来了九人,也没说每个人都是干什么的,只是徐忠祺出示了法官证,一人进门就说“十来分钟就完事”,开庭不足一小时,没有律师,只有曾建江一人在家,不让本人运用法律辩护,所谓证据也没有质证与罪名的关联性,简单的走了一下过程,就草草休庭。
九月二十九日,鸡东法院下达非法逮捕令,虎林市国保警察把曾建江非法押送到鸡西市看守所,体检身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
十月二日收到鸡东法院判决书和监视居住六个月的决定书。
这是虎林市政法委、综治办,所谓“清零行动”安排的,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就下达了命令,虎林国保就开始了监控、调查、跟踪等迫害。
黑龙江省鸡东县法院
办公室电话:0467-5561481
审判长徐忠祺:13144665817
公诉人刘颖:18182773399,鸡东检察院公诉员
陪审员:尚宇清、王维维
书记员:丁晓宇
法官助理李默:130453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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