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八旬李顺华被构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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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省茂名市81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顺华老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被茂南区检察院邓礼进非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起诉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左右,茂南分局国保大队邓海超打电话给李顺华,问李顺华要不要请律师,她说要。邓海超说,我们给你请律师不要钱。李顺华说:我要请我的律师。警察邓海超没有话说了。

近几天,站前路派出所、法院给李顺华儿子和女儿打电话,威胁恐吓,要他们阻止李顺华请律师,不让李顺华与法轮功学员接触。

在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茂名市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负责人610头目江志雄、茂南区高凉南居委郭伟青、郑彩琴等人多次骚扰李顺华,要求她放弃修炼法轮功,被李顺华拒绝。

二零二零年七月份,李顺华所在的居委会打电话给李顺华,让她来一下居委会。李顺华来到居委会,一人问李顺华还炼不炼法轮功,李顺华举起她一只手(一手指变形)说:“你看我这手,要不要炼?”他们也不追问她了。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9时左右,茂南区公安分局国保、站前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李顺华的家,将李顺华绑架到派出所,并抢走了她所有的大法著作和真相资料。在派出所,李顺华受到各种恐吓威胁。由于李顺华拒绝放弃修炼,拒绝写“三书”,警察将她押到医院体检,准备后续迫害,期间李顺华检查出的各种结果,看守所不敢接收,非法关押两天后,派出所只好放人。

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李顺华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国保构陷到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随后十月二十二日,李顺华被茂南区检察院构陷到法院。

聘请律师为自己做辩护是国家给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安局和法院是执法机关,应该带头遵守法律,为什么害怕李顺华请律师呢?百般阻挠李顺华请律师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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