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13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二到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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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农安县张秀芝(64岁)、蔡玉英(66岁)、高晓岐、冯立齐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被农安县公安局警察从各自家中秘密带走、构陷,十几名当事人分别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冤判两到十年,罚金五千到两万元不等。因不服非法判决,依法上诉,现已全部被长春市中院非法维持原判。

疯狂绑架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长春市农安县非法抓捕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此次非法抓捕行动,是由长春市政法委和农安县政法委共同策划实施的,此前七月一日,长春市政法委书记马延峰亲赴农安县部署非法抓捕行动,七月十三日,农安县政法委、610召开会议落实具体行动方案。

七月十五日清晨,在农安县政法委书记张凯楠、公安局长李兴涛二人的指挥下,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辖区多个派出所统一行动,出动大量警察,开始实施大规模非法抓捕行动。他们如土匪流氓般砸窗撬锁,强闯入室,大肆非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的书籍、手机、电脑及钱财洗劫一空,同时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

此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蔡玉英、于春林、于姣茹、姜全德(离世)、孙秀英、单为和、董秀辉、冯立齐、高晓歧、郭佩英、李淑梅、李伟、吕相富、任永平、孙凤仙、吴冬梅、张桂荣、张敬元、张淑云、张秀芝(居住长春市内,被农安县国保绑架)、赵秀兰、周秀娟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另有孙凤仙的丈夫张伟、任永平和张敬元的女儿张一同时被绑架,还有老郭太太(85岁左右)家遭骚扰。

法轮功学员姜全德、孙秀英正在熟睡,突然有人敲炕,老俩口在睡梦中睁开眼睛一看,屋里站满了警察。这些警察半夜翻墙进院,直接入室,将已年近七十的老俩口绑架,抢走了大法书籍等物品。饱受中共迫害的姜全德,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仍然被绑架到看守所,于八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早晨六点多,法轮功学员高晓歧(女)去法轮功学员赵秀兰家,警察正在屋内抢劫,他们直接将高晓歧绑架,并且立刻查到高晓歧的家,从窗户进入楼内,当时高晓歧家中年近九十高龄的老母亲受到惊吓。警察在高晓歧家抢走十几万元的现金。高晓歧在派出所受到刑讯逼供,警察气急败坏打她很多耳光。

法轮功学员吴冬梅被绑架时,她丈夫赵大志去世刚十天,警察穿着便衣,闯进吴冬梅家,非法抄家,并强行带走吴冬梅。家中只有三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大学刚毕业,还没有从失去爸爸的悲痛中走出来,妈妈就被绑架枉判。

张敬元七月十五日早晨七点多钟要送女儿上班(实习),发现门眼被纸糊住了,也没多想就开了门,瞬间冲进一帮人将张敬元按倒在地,戴上手铐。然后把他和妻子任永平、女儿张一控制在一个房间里。然后冲上阁楼开始翻箱倒柜大肆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六张,几十本大法书,打印机,电脑等私人财物。然后陆续有人来,全都便装。一家三口被用特警车劫到农安县公安局。女儿被威胁要当面打她的母亲的情况下被逼承认东西都是自己家的,第二天被放回。任永平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不予起诉,于三月四日回家。张敬元被送到德惠看守所一个月后,转到农安县看守所关押至今。

七月十五日清晨六点多钟,法轮功学员蔡玉英家被一群国保公安人员将防盗门锯了个大洞,然后打开门,蜂拥而入,翻箱倒柜,洗劫一空,绑架了这一家三口——善良的蔡玉英、于姣茹母女,和这家老实巴交的男主人于春林。

构陷枉判

二零二零年十月末,张秀芝、吕相富、冯立齐、董秀辉(已取保候审)四人,张敬元、任永平夫妇被构陷到德惠检察院,办案人滕继坤;孙秀英(被迫害致死的姜全德的妻子)、蔡玉英、于姣茹、单为和四人,也于十月末被构陷到德惠检察院,办案人王志清。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三人,也于十一月十八日被构陷到德惠市法院,办案人王荣富,检察院办案人王志清。

在非法开庭之前,部份家属依照法律要求,给当事人做亲友辩护,被一审法官王荣富无理拒绝,要求家属开“不信仰法轮功证明”;家属为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去法院递交委托辩护的手续,被一审法官无理拒绝了十次左右后,一审法院及法官反复要求律师出具各种不合理且违法的各种证明,直到非法开庭,也没让家属或律师出庭为当事人依法辩护。

法官王荣富不仅非法剥夺当事人、家属及律师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而且态度蛮横,言语粗鄙,并侮辱、恐吓家属,不具有起码的法官素质,更没有一点法官形象。

在赵秀兰等人被非法开庭之前,家属为当事人的权利多次与法官王荣富沟通,王荣富态度野蛮而嚣张,称:“我们请示了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就这么答复我的(不让律师出庭辩护)”,“别跟我说合法不合法,合法不合法不要谈这个问题。现在就是这么要求的,那我就告诉你,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件就特殊”,“没有辩护权力!违法就违法了!你随便告!”法官王荣富甚至说:杀人犯可以(请律师辩护),法轮功(学员)就不行!不记得有多少次法官王荣富张口闭口辱骂“你算个屁”“律师算个屁老丫”“北京律师跑这来装屁”。 “给你个屁给你!给你啥!不给你!”“你狗屁不是你辩护啥你辩护?”恐吓称“就你这态度告诉你,你就别想轻判”。

就在这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早,德惠法院未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公然剥夺律师和家属的辩护权、合法的旁听权的情况下。直接到看守所强行拖拽拒绝非法开庭的八名学员出庭。期间高晓歧被农安县看守所狱警拽头发,打了几下,直至很长时间后背仍然疼;于姣茹也拒绝出监室,被看守所狱警拉出去的,开庭后律师前去会见时,胳膊都是青的。其他学员也是被拽出监室,穿上防护服,强行拉到德惠法院。

非法庭审现场,当事人表示因律师和家属未到庭,所以拒绝开庭。法官王荣富说:拒绝开庭不好使,必须强制你开庭。你要敢做出什么,今天法庭就对你训诫,让你尝尝训诫是什么滋味。当事人要求法官回避,被当庭驳回。

在介绍审判成员时,王荣富说:我叫王荣富,告我的时候记住我的名字,叫王荣富,别告别人,就告我就行,这都是我自己定的。

当事人多次要求聘请的律师上庭做无罪辩护,多次被驳回。于是家属在庭外大喊:“你们这是非法审判,你们违法开庭!”

非法开庭期间,七名家属和三名律师被拒绝出庭,只能在门外趴在门上听,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奇观。然后王荣富作为主审法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公开审理”。

参与此次非法庭审的有审判长王荣富,还有审判员贾晓秋、黄丽艳,书记员张翘。

被绑架、构陷一年多后,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二至十年,最多被勒索罚款两万。张秀芝(女、64岁)被冤判十年;高晓歧(女、56岁)被冤判九年,罚金两万;蔡玉英(女、66岁)被冤判九年;吴冬梅(女、49岁)被冤判七年;于姣茹(女、34岁)被冤判六年;单为和被冤判六年;赵秀兰(女、67岁)被冤判五年,罚金一万;孙秀英(女、68岁)被冤判四年;张敬元被冤判二年,罚金五千;孙凤仙(女、65岁)被冤判二年,罚金五千;冯立齐被冤判九年;吕相富被冤判六年;董秀辉被冤判一年半。

维持冤判

九月一日,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上诉案,长春中法立案,案号2021吉01刑终398号,办案人刑事二庭法官臧万成。

九月九日于姣茹、孙秀英、蔡玉英、单为和。上诉后长春市中法立案,案号 2021吉01刑中409号,办案人刑事庭法官范文浩。

九月十三日张敬元上诉案在长春市中法立案,办案人刑事庭法官范文浩,案号是2021吉01刑中408号。

张秀芝、吕相富、冯立齐上诉后,长春市中法立案,办案人刑事庭法官何福。

立案后,部份家属和律师到长春市检察院案管中心,要求阅卷,称:卷宗是在检察院,但是没有录入系统,现在不能阅卷。之后又说,卷宗还没有刻录成光盘。推诿一段时间后,直接移送长春市中院。

中院法官仍然要求律师和家属出具法律规定之外的辩护手续。中法刑二庭的法官臧万成竟然给邮局施压,不准许邮局邮寄家属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家属曾被带到派出所检查邮寄的材料。在派出所和邮局都认为材料没有问题,可以邮寄的时候,法官臧万成仍然继续施压基层邮局。并且电话告知农安县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

法官臧万成要求家属开具司法局的备案,市级以上国保开具的不信仰证明。当家属拿着市司法局回复的“长春市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亲友拟作为辩护人,需要提供长春市司法局出具的备案证明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回复书,和市公安局回复的“开具不信仰法轮功证明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的回复书。多次电话联系书记员温恒,都说法官不再,不在一起办公,最后直接说不是臧万成的书记员了。臧万成接到电话的一次直接说:开不出证明,就不能辩护。

直到近日得知,案子已经在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被直接维持原判了。中级法院参与人员有臧万成、范文浩、田洪涛、温恒等人。

秘密文件

因一审法院法官违法冤判,家属通过各种途径持续的、不停的控告,举报,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得到德惠法院书面回复家属信访案件核查报告。这份报告直接肯定了法官王荣富的违法行为,认为王荣富的粗鲁行为是“释法明理”,认为王荣富非法剥夺律师出庭辩护等权利和家属辩护权及旁听权利等刁难、违法行为是和敌人作斗争的行为。同时提出德惠法院一切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是吉林省高院出具的非法剥夺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的内部秘密文件其中提到“一审法院及王荣富非法剥夺当事人、家属及律师的诉讼权利”的依据是吉林省高级法院出台的秘密文件(吉高法(2020)226号文件)。

根据《宪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法官法》《高法解释》《高检规则》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众多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等等规定,获得辩护权是当事人的宪法和法律的权利。不是法官及法院的恩赐,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当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剥夺其获得辩护权。不仅不可以非法剥夺,而且公检法有义务保障该权利不受侵犯。

鉴于这份非法文件剥夺无数当事人、家属和律师的合法权利,制造无数冤假错案,家属强烈要求其公开并废除。

为了争取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为了制止更多人参与执法犯法,家属会继续申诉,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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