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多名政要在网络研讨会上谴责中共的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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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是世界人权日之际。当天,医生反活摘器官组织(DAFOH)召开了以普世人权与揭露活摘器官为主题的网络研讨会。会上,来自欧洲和北美等地的政要及人权组织代表发言,提出要通过立法、扩大媒体影响等行动捍卫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特别是活摘器官的罪行。

早在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在巴黎颁布。然而73年后的今天,在中共统治下,法轮功学员及其他民众仍然无法拥有最基本的信仰自由,甚至连生存权都被剥夺。中共依然在犯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必须制止。

比利时议员:要将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提上议程

安尼可·彭提尔(Annick Ponthier)是比利时众议院议员。她认为当今在比利时对中共活摘器官罪行了解的人还很少,而这应该得到媒体和政界的关注。

她自己是在二零二零年春天的时候得知“中国活摘良心犯器官问题独立人民法庭”(简称“人民法庭”)的裁决,并读到相关信件后才知道中共有此等罪行。随后她主动查看更多的讯息,而今年九月举办的“打击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峰会”让她深入了解了更多的讯息。她因此开始在议会提出各种书面及口头的质询。

她认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因为法轮功的理念和中共强加给民众的不同,因此中共开始将法轮功学员关入洗脑班,非法关押,在精神及肉体上酷刑折磨。而且还利用媒体给人们灌输中共诽谤法轮功的讯息,妄图消灭法轮功学员。她无法理解:“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的国家在当今的社会怎么还能做出这样的事?”

她认为,我们大家都应该“关注法轮功,因为他们是在活摘罪行中最大的受害者”。她和她所在的党派都希望同通过自己提出的决议案,将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提上议程。

英国国会议员:制止中共可恶的罪行

前英国卫生部部长,英国国会议员亨特勋爵(Lord Hunt)在发言中谈到,当他听说中共活摘器官罪行时非常震惊。他认为应该完善立法,禁止去国外获取非自愿捐献的器官,特别是第三方还会获得暴利时。他还特别提到人体展中用到的塑化尸体同样来源不明,应该有相应的立法要求提供所有的讯息,尽力制止中共可恶的罪行。

罗马尼亚独立人权协会主席:共同制止中共的暴政

罗马尼亚独立人权协会主席卢奇卡·胡梅纽克女士(Lucica Humeniuc)也认为《反活摘之世界宣言》标志一个转折点,让人们认识到目前尤其需要一个对中国人权状况独立的监督、报告机制。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共活摘人体器官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人类的问题。这个宣言呼吁世界各地的组织和人们签署,共同制止中共的暴政。

美国议员:是时候推行《法轮功保护法》了

美国众议院议员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在发言中谈到,中共将活生生的人摘取器官,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因此失去生命。他认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行是当下现代社会中世界上最大的罪行之一。”因此,“我们需要个有针对性的立法专门来解决在中国法轮功学员(受中共)迫害的问题。这也是我为什么提出《法轮功保护法》,正是时候。”

他介绍说,这项法案通过后,将授权美国总统制裁任何直接或间接促成在中国境内活摘器官的人,还会让国务卿去确认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是否为反人类罪及群体灭绝罪。此法案也会加强国际公认的人权基本原则,即人人都有生存权,拥有自由及人身安全等其它基本人权,不能被奴役劳役。

他认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不管是活摘器官,还是不公正的监禁,或是强迫劳动都是邪恶的,不正当的。国会必须去承诺,去确保几千万的法轮功学员不被剥夺他们拥有信仰的自由。”他希望能和每个人合作,在美国国会推动该法案。

加拿大议员:中共活摘器官是紧急的人权问题

 
加拿大国会议员加内特·吉尼斯(Garnett Genuis)是加拿大制止活摘器官法案(S204 法案)的两位发起人之一。在发言中他介绍若这个法案通过后,所有去中国获取器官的行为都将是刑事犯罪,希望借此可以结束活摘罪行。

他也谈到:“各党派都认为应该采取行动制止,因为这(中共活摘器官)是紧急的侵犯人权问题。”他特别提到“打击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峰会”上公布的《反活摘之世界宣言》,认为“这份宣言给所有国家提供了路线图,让他们知道如何采取具体措施保护法轮功学员及其他民众,不成为活摘罪行的牺牲品”。他认为,采取行动制止迫害和中共活摘的罪行,这也是我们的责任。

他还谈到:“法轮功学员及其他受害群体会感到危险,正是因为其他人不作为。”他认同在迫害发生的当下,必须做出选择,保持沉默就是在帮助恶人。所以希望能有更多的国家采取行动,共同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印度和睦基金会的创办人:制止活摘器官

亞伯拉罕·马泰(Abraham Mathai)是印度和睦基金会的创办人。他谈到二十多年来,法轮功学员一直都被活摘器官,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若我们却对此视而不见,我们该如何对的起自己的良心呢?他认为《反活摘之世界宣言》是对七十三年前发表的《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我们应该制止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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