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轮功学员王毕红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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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法轮功学员王毕红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南京市雨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王毕红,女,四十几岁,在讲法轮功真相、救度众生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溧水区永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也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她自家的私人物品:二台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等。参与迫害的一警察手机号为18052096333。

王毕红的丈夫长年在外省工作,家里有近九十岁婆婆要照顾,她的姑姐前不久遭车祸死亡,她婆婆前几天才知道,一病不起,现无人照看。王毕红的儿子还未成家,也需要照顾;她父母也八十岁高龄,听到女儿被关押,泪流满面。

王毕红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家人收到派出所给的(非法)刑事拘留通知。

王毕红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曾经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左右,多次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二零一九年又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在这次邪党所谓“清零” 迫害中也被骚扰。

根据对明慧网报道所做的不完全统计,截止二零二一年三月底,二零二零年,江苏省南京市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81人次被绑架迫害;10人被非法批捕、非法庭审。其中,江北新区(含浦口区、六合区、栖霞区八卦洲街道)43人被绑架,一人被非法庭审、判刑;秦淮区12人被绑架,二人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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