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由于公检法暗箱操作,原籍为江西省进贤县的法轮功学员张育珍据悉已于二零二零年(具体月日不详)在广东省珠海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已被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张育珍 |
张育珍,女,一九六七年一月出生,大学毕业,一九九八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原本患有的沙眼、腰痛、关节炎、脚廯及暗疮等病症,都不治而愈。张育珍原住江西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李渡大道居委会贸易路100号。二零一零年前后,她随家人住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金山城,她的父母均修炼法轮大法。
此前,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被中共残酷迫害后,张育珍共计被绑架十二次,非法判刑六年,从监狱直接被转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双手被迫害致残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张育珍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枉判六年。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期间,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张育珍被狱警熊敏、万敏英等吊背铐十一小时,次日(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又被吊背铐三小时,造成张育珍双上肢、双手变形,双臂也伸不直,手腕无力,胸部、颈部和肩部也时常剧烈疼痛。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
张育珍被狱警吊背铐造成双手变形 |
此外,张育珍还遭严刑体罚、虐待,包括反手喷气飞机式悬吊铐、烈日暴晒、关禁闭、不准喝水、不准洗澡、长期挂铐不卸等,其中每天二十四小时双手高举铐在铁门框、铁窗、铁床上折磨长达一年多。
监狱为掩盖迫害事实,在她刑满释放之前,狱警熊敏扣下她二十元钱,办理“释放证”。可释放证刚给她,又叫她在“劳教书”上签字,而释放证被另一狱警骗去了。因此,在冤狱期满的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女子监狱伙同进贤县国保大队及李渡派出所警察,把张育珍推上警车,直接送往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三年劳教迫害期间,张育珍遭受了不让吃饱饭、受包夹犯人的打骂、敲诈,拖着残废的手,被强迫打扫卫生,曾因无法做劳工,而被劳教所不允许洗漱、上厕所,企图加刑六十四天等迫害,直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张育珍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五月,张育珍与母亲在广东中山坦洲讲法轮功真相,被人构陷,遭到金斗湾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关押七小时,后说放她们回去,但她们母女发现有人跟踪,就没有回家,在外流浪一夜。
二零一零年十月奥运结束前一天,张育珍和母亲外出讲法轮功真相,遭到珠海市香洲区南溪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六小时,后叫她弟弟接回。警察以进她家看看为名,欲对她家非法搜查,她弟弟打开橱子门给他们看,没找到任何真相传单。派出所负责人还恐吓她弟弟说:“我们可以关你姐姐半个月……”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她从广东中山市被骗去深圳,遭到四名“犹大邪悟者”等诱骗,被绑架,南山区两名男警破门而入,两名男警架住她伤残的双臂反扭到后背,又用牛筋线紧紧套住她的两大拇指,并越拉越紧,使她伤残的双臂更是雪上加霜。后又将她劫持到“深圳市法制教育学校”(西丽洗脑班),她绝食绝水反迫害二十多天,被插管野蛮灌食,致鼻孔淌血。张育珍被洗脑迫害近三个月后,才得以被释放回家。
张育珍的父母在邪恶当局的长期骚扰威胁下,在担惊受怕中相继离世。
又被绑架 再遭枉判七年
张育珍单身未婚,父母已离世。她既无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多年四处漂泊,生活异常艰辛。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时年五十二岁的张育珍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她多次绝食抗议,被迫害致全身瘫痪、生命垂危。
由于中共公检法暗箱操作,身边无亲人的张育珍,据悉,已于二零二零年(具体月日不详),在广东省珠海市被诬判七年,目前已被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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