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泰安市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谢清玲和五十二岁的高方强分别被泰安市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和五年。他们上诉后,泰安中级法院非法裁定维持冤判。据推测,他们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上旬被劫入监狱迫害。
谢清玲,女,今年六十六岁,泰安市化肥厂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原则做人。她与丈夫看到自己小区门口坑洼不平,下雨积水,行人不便,就自掏腰包,买了水泥、沙子和石子,找自家几个兄弟帮忙,把路修好。完工后,她就守护在刚抹的水泥地前,直到路面干透。
高方强,男,今年五十二岁,个体业主。他为人正直,乐于助人,做生意讲求公平交易,广受客户信赖,都愿意和他这样的人交往。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谢清玲、高方强等法轮功学员去良庄镇赠送真相年历,在回来的路上,被一辆警车、三辆黑车(警察驾驶)围堵绑架,被劫持到泰安岱庙等派出所非法讯问。
当天下午五时许,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与岱庙等派出所多个警察撬门破锁,闯入谢清玲家中,绑架了她丈夫李存国,将家中所有大法书、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等物品抢掠一空。
谢清玲和高方强先后被劫持到新泰市看守所和泰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三月,他们被构陷到泰山区检察院,又被非法起诉到泰山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下午两点,泰山区法院对谢清玲和高方强以视频的形式非法开庭。谢清玲和高方强两人在泰安市看守所,通过视频将图像传到泰山区法院审判庭,图像比较模糊,声音也时有中断。审判庭里,只有审判长沈玉贤和两个陪审员、泰山区检察院的公诉人、书记员,法院为了走过场,以法律援助的名义为他们指定了两个律师。
谢清玲被迫害的身体十分虚弱,血压高达230多,声音嘶哑,苍老无力。谢清玲和高方强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高方强在最后陈述时,被审判长沈玉贤打断,草草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而后,谢清玲被冤判七年,勒索罚款两万元;高方强被冤判五年(勒索罚款数额不详)。谢清玲和高方强不服,上诉至泰安市中级法院。泰安中院非法裁定“维持原判”。
谢清玲和高方强在泰安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办案人员既不让家人探视,也不告诉他们现时的去向。经再三询问,才得知谢清玲已被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高方强被劫入山东省监狱。
山东省监狱给高方强家人来信,称因疫情,不让会见。据此信来看,他们被劫入监狱的时间大约是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上旬。
有关责任人电话
泰山区政法委书记:刘兴钰
泰山区公安分局:0538-8254019
泰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司家强
泰山区公安分局政委:王朝阳
泰山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晓明:18653898107
泰山区公安分局610中队长田琳:18562338185
泰山区法院办公室:0538-8625101
泰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林
泰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保平
泰山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斌
泰山区法院执行局电话:0538-8625133
泰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法生
泰山区法院政治部主任:范卫涛
泰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沈玉贤:0538-8625173
泰山区法院刑庭电话:0538-8625151
泰山区法院法警大队:0538-6278191
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
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志坚
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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