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省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法轮功学员顾巧玲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被兴凯湖农场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被红兴隆农场法院非法枉判2年,勒索罚款2万元(黑龙江省红兴隆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黑8109刑初44号)。
顾巧玲,女,一九六二年十月十六日出生,家住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原名:密山市兴凯湖农场)。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她在兴凯湖农场住宅楼发真相资料时,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遭兴凯湖农场警察绑架。顾巧玲被绑架时背篼里有大约十多本小册子,几百元真相币。
当天晚间五点多钟,片警沈旭东和几个警察到顾巧玲家敲门,她丈夫祝学双不给开门,警察在外面把门镜扣掉了,用一根铁丝从门镜窟窿伸进来企图开门,顾巧玲的丈夫在屋里把门反锁上,警告警察说;你不许进屋,有事上派出所去说。警察走后,在晚间六点前,祝学双去到派出所讲真相要人,被治安大队长冯辉和派出所所长杨军非法扣押一宿。
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上午八点多钟,兴凯湖农场出两台警车,一台警车里有4个警察劫持顾巧玲,另一台警车里也有4个警察劫持祝学双,把夫妇两人直接送到黑龙江省鸡西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当天晚间,兴凯湖农场警察趁顾巧玲家没人,到顾巧玲家非法抄家,抢劫走个人所有的物品,数量不清。
顾巧玲被非法关押在鸡西市女子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被黑龙江垦区建三江农场检察院非法批捕。
祝学双被关押在鸡西市看守所18号监室,后转到19号监室非法拘留20天,转回密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于十月三十一日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晚间六点多钟,治安大队长冯辉和另一个警察(高个,20多岁,有点胖)到祝学双家,让他在建三江检察院非法批捕《顾巧玲批捕通知书》上签字,祝学双说:我不签字,顾巧玲没犯罪。警察说:不签拉倒。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四十分左右,红兴隆农场法院非法对顾巧玲开庭。法院只让律师一个人进庭,不让家属和亲友进法庭旁听。
红兴隆农垦检察院冯飞出庭公诉。冯飞出示:黑龙江省垦区红兴隆农场检察院:黑红检诉刑诉(2021)17号起诉书,在起诉书上罗列构陷在顾巧玲身上和家中收缴法轮功物品1237件,建议判刑3年、并处罚金。
辩护律师指出:本案审查批捕和侦察搜查程序违法,认定涉案物品为邪教宣传品证据不足,涉案物品数量和来源不清,且顾巧玲无刑事犯罪,指控其犯罪不能成立。本案由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立案侦查,红兴隆检察院审查和提起公诉,依法不应由建三江检察院行使批捕和管辖权,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错误。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侦查机关传唤顾巧玲并对其住宅搜查,顾巧玲没在现场,也没让顾巧玲家属见证搜查过程,导致相关涉案物品存疑。顾巧玲保留物品共76册,数量极少,是个人阅读学习所用,无刑事违法性,没有社会危害。本着人道人性司法的原则精神,当宽容对待,公正裁判,立即释放。
非法庭审到下午3点多钟结束,没有宣判。
红兴隆农垦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非法宣判,非法枉判顾巧玲2年,罚款2万元,刑期从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红兴隆法院审判长王晓东,陪审员徐镇明、于装军,法官助理王凤凯,书记员吴迪。
判决书上诬陷顾巧玲的证人有:穆丽丽、王春英、许素荣、刘江业。非法庭审时证人没有出庭作证。
黑龙江省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
场长;曲凯
治安大队长:冯军,40多岁
派出所所长:杨军,是从854 农场调去的,50多岁
片警,沈旭东,40岁左右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