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夏云镇法轮功学员王兴萍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贵州省羊艾女子监狱关押迫害。家属将向贵州省高院申诉。
二零二零年七月四日,林树森(男,五十六岁),王兴萍(女,五十八岁)夫妻二人在家中被安顺国保警察黔莎、保卫东、霍刚等七人非法入室绑架,警察还非法抄走几百件私人物品。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日,林树森被以证据不足释放回家。王兴萍被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同年十一月非法庭审,因证据不足一直下不了判决。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安顺市西秀区法院再次对王兴萍非法开庭,以“为传播而持有法轮功物品”构陷当事人,非法判刑五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王兴萍及家属对无视证言践踏法律冤判提起上诉。二零二一年九月九日,安顺市中级法院在一审事实不清,错用条款的情况下,仍维持原判。
目前王兴萍已被送往贵州省羊艾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者信息: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公室电话:0851-33502026
队长:吕永梅
队员:保卫东 黔莎 霍刚
霍刚:13985727531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
检察官:罗鹏 办公电话:0851-38102217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法院
法官:覃志刚 办公电话:0851-33508970
一审法官:覃志刚 法官助理:陈莉 (办公电话 0851-33508913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法院
二审法官:刘海萍
二审合议庭成员:(张健 陈佳宏 办公电话 0851-33508735
中级法院立案庭:0851-33507828 0851-33508794
安顺市中级法院案件反馈合案组:0851-33508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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