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凤城市法轮功学员赫平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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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凤城市六十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赫平女士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被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丛伟叫去,非法关押构陷。现在得知,她已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赫平是一个温柔体贴的贤妻良母。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原来有病的身体得到了康复,并且心灵也得到了净化。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处处与人为善,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二零二零年五月至十一月期间,凤城市政法委雇佣、指使不法人员跟踪、监控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学员讲真相时偷拍、录像,在十一月间指使警察骚扰、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两点左右,七、八个警察在赫平家楼下蹲坑欲绑架她,在她丈夫归家时一窝蜂闯进她家非法抄家,抢走她的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笔记本电脑、U盘等私人物品。当天她一直未归家,次日赫平归家,被家人带去凤山分局,办了“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七月,凤城市公安局凤山分局警察王浩然给赫平打电话让她过去,说要把她的案子交到检察院,如果见不到她人,就要绑架她到看守所,还要给她判刑等等,被她严词拒绝。

十一月九日,王浩然给赫平打电话,说已将案子移交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让她明天去一趟检察院,如果不去,就要绑架她去看守所。十一月十一日,赫平由家人陪同去了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办案人是检察员丛伟。赫平以法律的角度阐明修炼法轮功合法,持有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丛伟让她回家听电话。

十二月三日,丛伟给赫平打电话,让她六日去一趟检察院,她没去。六日午后,丛伟又给赫平打电话,让她七日上午九点半去检察院。这期间,丹东振安检察院丛伟、凤城凤山分局王浩然、还有凤城国保大队、凤城市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骚扰她儿子,并用工作威胁、恐吓他。

十二月七日上午十一点多钟,赫平随儿子前往丹东振安检察院,被非法关押。丛伟告知赫平,他已将赫平起诉到丹东市振安区法院。赫平现在已经被非法判刑,具体情况待查。

参与迫害主要人员:

凤城市公安局凤山分局
警察王浩然,电话:18341542108,单位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公安路6号,邮编:118100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检察员丛伟,单位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邮编:1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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