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初,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郝虎城非法判刑三年,罚款数额不明。目前,郝虎城已上诉至北京市中级法院。
郝虎成,男,三十六岁,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活水乡马店头村人,在北京市以修理空调电器为生。
据了解,二零二一年过年期间,郝虎城通过微信向(大纪元)记者发送了一段拜年视频。正月初六,北京市国保警察通过微信软件及收寄快递地址定位后电话联系了郝虎城,由于正月期间郝虎城回原籍老家过年,北京市国保责令武安市活水乡派出所对郝虎城实施管控。活水乡派出所遂签发了对郝虎城非法拘留十五天的拘留证,因郝虎城提出要请北京律师复议,派出所未执行拘留。农历二月初,郝虎城再次去北京打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晚,郝虎城在北京市城区开汽车途中,遭警察手机定位拦截、搜查,警察从郝虎城的车里发现了一千张五元面值的真相币,然后闯到郝虎城的租住屋中将郝虎城的手机、存折等私人物品抄走。当晚,郝虎城被绑架至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据悉,绑架郝虎城的是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在昌平区看守所对郝虎成进行非法视频开庭。
二零二二年四月初,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非法判决郝虎城三年,勒索罚款数额不明。
郝虎城曾于二零零七年在浙江宁波打工期间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被浙江省宁波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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