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河北遵化市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两年至八年,其中,王瑞玲遭八年冤狱,被劫入石家庄女子监狱。近期得知,已七十岁的王瑞玲在狱中被迫害严重,一段时间天天早、中、晚遭殴打,还曾被狱警撬(掰)掉牙齿灌药。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在凌晨三点多,遵化多个村镇的法轮功学员几乎同时遭到警察的入室绑架、非法抄家。据说,警察通过手机定位跟踪这些法轮功学员两个多月,遵化国保大队队长缪爱东声称,他们当天出动三百多个警察。某镇派出所所长也透出消息:内定抓捕名额三十多人。当天绑架十九名法轮功学员。
其中,遵化市堡子店镇北岭村法轮功学员王瑞玲(时年六十八岁)和丈夫马扩(时年六十八岁),被警察从家中绑架,警察抢走家中四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真相币和人民币、保险柜里的钱也被劫走,还有法轮大法书等,家中被洗劫一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十九日、二十三日,遵化市法院对十二名法轮功学员——王瑞玲、马扩、林秀珍、张勤、盛金玲、高敬如、郭书环、卢翠华、王坤、王建、张玉明、田淑学非法开庭,后对这十二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二~八年,勒索罚款两千到一万元不等,刑期最长的是王瑞玲,八年,最高年龄的是田淑学,八十一岁,刑期五年半,具体如下:
◇王瑞玲,女,六十八岁,现住遵化市堡子店镇北岭村,被诬判八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张玉明,男,六十五岁,遵化市崔家庄乡西二十里铺村人,被诬判七年,勒索罚金六千元。
◇王建,男,七十岁,遵化市兴旺寨乡兴旺寨村人,被诬判七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张勤,男,七十八岁,遵化市堡子店镇夏庄子村人被判诬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田淑学,女,八十一岁,遵化市堡子店镇堡子店村人,被诬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六千元。
◇马扩,男,六十八岁,遵化市堡子店镇北岭村人,被诬判五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盛金铃,女,五十九岁,现住遵化市兴旺寨乡石人沟铁矿家属楼,被诬判四年十个月,勒索罚金四千五百元。
◇芦翠华,女,七十七岁,遵化市西留村乡浦池河村人,被诬判三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郭书环,女,五十九岁,遵化市西留村乡大杨村人,被诬判三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三千五百元。
◇高敬如,女,六十四岁,遵化市石门镇李官屯村人,被诬判三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林秀珍,女,六十五岁,遵化市铁厂镇莫屯村人,被诬判四年十个月,勒索罚金四千元。
◇王坤,男,四十四岁,遵化市东新庄镇西庄村人,被诬判二年,勒索罚金两千元。
近期得知,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晚,已经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瑞玲,被劫持到的石家庄女子监狱十四监区,后分到十三监区。王瑞玲天天早、中、晚遭殴打,监室里经常看到血。由于王瑞玲坚持不吃药,被狱警将牙齿(不确定是哪个牙齿)掰掉。
王瑞玲和众多法轮功学员一样,按照真、善、忍修炼,努力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却遭到中共对信仰的迫害打压,本是享受晚年的时候,却遭冤狱折磨。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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