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当阳法院明抢法轮功学员银行账户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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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白龙村法轮功学员王美卿先生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因去外地讲真相,被当阳市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他被当阳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零二个月,并被勒索罚金六千元。二零二二年五月中旬,他被非法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日前得知,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当阳市法院将王美卿先生家的一张农业银行卡里全部的2321元扣了,将另一张农信银行卡里面仅有的157元扣了,并将一张邮政银行卡里全部的2390元(是放在当阳市看守所供王美卿显示买生活用品的)扣了,还冻结了此卡。法院人员还恐吓、逼迫家属将剩余的1132元罚款补齐。

六月三日,家属收到当阳法院专递,当阳市法院称已将王美卿定为失信人员,拉入黑名单,公开向社会公布:不准旅游、坐船、乘飞机、扩建房屋、高级装修房屋、子女就读高档私立学校等等。

当阳市法院这种践踏人权、公然抢夺私人财产及株连家人的罪行,将被一究到底。

当阳市法院:

地址:湖北省当阳市坝陵办事处锦屏大道49号
电话:0717-3282382
当阳市法院院长张磊
当阳市法院法官董:18986818347、0717-328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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