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申诉遭绑架 翟亚男被构陷到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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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安徽省合肥市现年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翟亚男女士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结束两年半冤狱,七月二十二日向合肥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提交了申诉状,要求重新审理、改判无罪。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她再次被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和益民街派出所警察绑架,目前已被构陷到蜀山区检察院。

翟亚男于一九五五年九月出生,家住合肥市庐阳区。在中共江氏犯罪集团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她曾沿着京九铁路,步行二十四天去北京上访,要求还法轮功清白。

二零一八年十月,翟亚男发放真相资料被蜀山区井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合肥女子看守所。不法人员包括:井岗派出所时任所长李春生,副所长王圣前,教导员郭秋颖。

二零一九年七月,翟亚男被构陷到蜀山区法院。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翟亚男被蜀山区法院非法远程庭审,律师依法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她被蜀山区法院非法判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三千元,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吴小水,审判员朱毅,陪审员丁尚飞,公诉人李卫华。

翟亚男认为此判决非法,遂向合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律师把上诉状递交给中级法院刑二庭汪蕾。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合肥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不法人员为:审判长鲍杰、审判员汪蕾、审判员胡宏林、书记员吕文博。二零二零年年底,翟亚男被劫持到安徽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翟亚男结束两年六个月冤狱,从安徽省女子监狱回家。七月二十二日,她向合肥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提交了申诉状,要求重新审理、改判无罪。她同时将申诉状邮寄给中级法院其他领导,也邮寄给了曾经参与迫害她的井岗派出所、蜀山区检察院、蜀山区法院。因为一直没有收到答复,九月初,她向合肥市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邮寄了申诉状复印件,希望他们了解、关注她的冤情。

然而翟亚男等来的不是来了解案情的官员,而是来绑架她的警察。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下午,合肥市益民街派出所包括教导员和副所长在内的四个警察,开了两辆警车来到翟亚男家,同来的还有社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小区物业等一共十几人,副所长说:“你给市政法委书记写信了,现在区政法委书记要约谈你。”

一行人把翟亚男拉上警车,将她劫持到合肥四里河格林豪泰酒店,非法拘禁了19天,对她强制洗脑,逼迫她写“四书”,威胁她不要申诉。翟亚男绝食抗议,九月二十八号才被放回家。回家十天后,她被非法抄家。随后,翟亚男被不法人员长期跟踪、监控。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上午八、九点左右,翟亚男去买菜,因下雨在离家不远处街道屋檐下躲雨,恰好旁边也有一男士在躲雨,就相互聊天。大约十来分钟后,益民街派出所副所长刘卫东带着六、七名警察,带着传唤证,将翟亚男强行拉上警车,那名男士则被带到另一辆警车上。翟亚男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做了全身检查后,被劫持到益民街派出所,当天下午三点多钟释放她时,给了她一张盖有庐阳区公安分局的“监视居住”决定书。

五月十八日,益民街派出所刘红卫又带了两个警察、两个社区居委人员送来审查起诉告知书,她被构陷到蜀山区检察,经办检察员还是李卫华。

蜀山区检察院是合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检察院,该检察院积极参与迫害,在二零一九和二零二零年的所谓年度工作报告中,均叫嚣要“严厉打击法轮功”,两年间非法起诉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责任人:

井岗派出所
时任所长李春生:13966721666
副所长王圣前:13909695859
教导员郭秋颖:13805511239

庐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周泽春:13955171111
彭家军:13966660069
邢永乐:13805512226
赵敬东:13505613232
谢汉民:13637075007
孙汝良:13865992688
刘光:13956034255
童辉:13905698586
龚俊:13866105933
徐涉:13955148015
彭清:13905699379

益民街派出所
经办警察刘红卫:13905609191
副所长杨捷:13956096060
吴新颖:13505613077
许广宁:13505511850
杨胜东:13865956516
叶道发:13956976368
郁登海:13956002700
张梦瑾:18919651252
张卫东:13909695179
张遵明:13605517296
朱立丰:18056013525
周豫:13965063449
朱明:13955102836

蜀山区法院
审判长吴小水(女):18956030807,刑庭庭长,参与迫害的主要法官,住址:合肥市琥珀山庄中村2栋404室
审判员朱毅:0551-65357814、18956038895,家庭住址:合肥市蜀山区红岗社区蜀鑫雅苑6幢604室

蜀山区检察院
经办检察员李卫华(女):0551-63503473、18955183473,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住址:合肥市蜀山区恒大华府18栋401室
副检察长戴文珺:0551-63503467、13695696461,分管第一、二检察部(迫害部门),住址:潜山路盛世名城小区34栋306室
第二检察部主任黎俊:0551-63503466、18955153466,住址:合肥市潜山北路家家景园三期50栋308室
检察长张庆虹:18955183089,2021年底起任,住址:合肥市肥西路64号兴业苑5栋603室
原检察长潘孝峰:13956998959(2019-2021),住址:缤纷南国蝶舞居3-401室
副检察长王拥:13956934130
党组成员刘前进:13905519292
政治部主任陈兆鸿:0551-63503406
党组成员李翔:18955183421
办公室主任黄小龙:0551-63503422、18955183422
第一检察部主任瞿临祉:0551-63503451、18955183451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周平:18955183465

合肥市中级法院
迫害法轮功主要为刑一庭、刑二庭
审判长鲍杰:18855190278,原刑二庭副庭长,2022年6月27日起任庭长,家庭住址: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畔小区
审判员汪蕾:0551-65352149、17805518186,刑一庭副庭长,家庭住址:合肥市格林丽景小区11栋1301室
审判员胡宏林:13505517567,家庭住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畔小区C6-102室
书记员吕文博:18919610723,家庭住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1号4栋301室
张恒:18956019181,原刑二庭庭长(至2021年年底)
院长王晓东:18956868060,家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70号702室
副院长程洛发:13805690732
副院长魏竹梅:18956019066
副院长赵甄:18100518000
纪检组长陶霞:18956009857
执行局长翟纯:13705659578
审委会专委黄敏霞:13955188620
审委会专委杨兴:18956021188
立案庭庭长欧健:1885511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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