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七旬法轮功学员胡东霞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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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南省湘潭市73岁的法轮功学员胡东霞二零二二年五月份被湘潭市雨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这是她第三次遭非法判刑。

胡东霞是湖南省湘潭锰矿机电处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之前各种重病缠身,如心脏病、心衰、肾脏毛病等,血色素只有4.5克,二十五年长期失眠,就是一个吃了二十几年药的药篓子。一九九六年九月,她修法轮大法后获得健康,无病一身轻,精神矍铄。

二零二一年二月,胡东霞就自己因修炼法轮大法而被非法克扣退休工资一事,分别向湖南省公安厅、湘潭市政法委进行申诉。两个月后的四月七日,她被当地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二二年五月,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对胡东霞非法判刑三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胡东霞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迫害,无数次被非法抄家、拘留、关戒毒所、看守所、洗脑班、监狱、劳教所,她曾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六年半。在狱中,胡东霞遭到惨绝人寰的酷刑折磨。

二零零四年,胡东霞在湖南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遭“五马分尸”的酷刑折磨,股骨被恶徒打成骨折。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二零零八年,在湖南长沙女子监狱五年冤刑期间,胡东霞受尽各种折磨,遭电棍电、天天罚站,甚至一天站上二十三小时,只让睡一个小时,不准上厕所等,甚至被五、六个人强行拖去打毒针。

胡东霞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文章《湖南省湘潭市法轮功学员胡东霞遭迫害经历》、《已被迫害致残 湖南湘潭胡冬霞又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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