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医,治病也”。《回春录》云,“医者,生人之术也”,生,“死之对也”。《万病回春》云,“医道,古称仙道,原为活人。”说“医生”这一词,就是治病活人。将此作为业医者的通称,无等级与贵贱之区别。
孙思邈以“精”“诚”二字教导。他说,“学医后,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明代医家徐春甫说:“医学贵精,不精则害人匪细。”意思是说,对医术不精者,可以误伤及杀人。所谓“病有微而丧命,势有重而治愈,精微区别,全在医者。技术低劣可以治患者死,“精”“诚”者却能化险为夷,使重危病人得救。
古人认为,要使医术专精,又须安贫乐道,不慕荣利。一个计较报酬,唯利是图的医生,是不会顾病人安危的。应是“贫富有悬殊,药施无二。”
明代著名儿科医家万全,有一冤家叫胡元溪。胡元溪有个四岁的儿子咳嗽、吐血,遍访名医,百治不愈。无可奈何,只好来求万全。万氏“以活人为心,不记宿怨”,立即前往病家诊察。经过确诊以后,便诚恳地对胡元溪说,此病“可治,吾能愈之,假一月成功。”万氏立即处方治疗,服药五剂以后,减咳七分,口鼻之血止矣。不料胡元溪嫌其子病愈“太迟”,好的太慢,而且总是疑心,总认为万全与自己有过嫌隙,不一定会用心,便决计换请别的医生,于是“又请了万绍治之。”按理说,万全完全可以撒手不管。当有人劝说他离去时,万氏却说:他只有这一个儿子,除了我,别人是治不好的。我走之后,他不会再请我了,耽误了此儿,虽不是我杀的,亦有我之过也。如此,我先看一看万绍用的药方,用之有理,我去之。如有误,我要阻止他,实在阻止不了,我再离开也不迟。看了万绍新开的处方之后,万全认为药不对症,服了有危险。于是诚恳地劝阻说:“此儿肺升不降,肺散不收,防风,百部(中药二种),岂可用耶?”万绍却拒不采纳,反而强辩说:“防风,百部:治咳嗽之神药也。”胡元溪也从一旁附和说,“他这是秘方。”万全十分严肃地说:“吾为此子忧,非相妒也。” (我为这个孩子担忧,不是对你有妒嫉之心。)
他不忍见死不救,临行之际,还再次看望患儿,抚摸着他的头说:且少吃些,可怜疾病再发时可怎么办呢?说完了,不辞而退。果然不出万全所料,病儿服了万绍的药,才一小杯,咳嗽再次发作,气复促,血复来如初。孩子哭泣着说:“我吃万全先生药好些,父亲请这人来,要毒杀我!”至此,病情急转直下,眼看生命有危险。胡元溪的妻子“且愁且骂”,胡元溪本人开始后悔,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只好负疚再次来请万全。万全并不记较,只是诚恳地劝告说:“早听吾言,不有此悔。要我调治,必去嫌疑之心,专付托之任,以一月为期。”结果只花了十七天的时间,就把患儿治好了。
这个故事,使人深受感动。这样的高德,在今天的人世间是难能可贵的。在中国当今的医界,那些“拉开肚皮要红包”的医者,读了此故事,不知有何感想?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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