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方伟雄、翁庆忠遭绑架、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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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方伟雄、翁庆忠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猎德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海珠区法院对方伟雄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而海珠区检察院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中旬对翁庆忠撤诉。两人现均已回家。

翁庆忠

方伟雄,男,一九六五年八月出生,广东揭阳市惠来县人,在广州工作。

翁庆忠,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出生,广东汕头人,在广州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猎德派出所,因怀疑方伟雄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下午闯到方伟雄在天河区员村的住所,让房东叫方伟雄开门,方伟雄没有应答房东。警察便改为在楼上楼下蹲守。

翁庆忠知道这个消息后,出于对朋友的关心,也出于让警察免于犯罪的心愿,给方伟雄发了条手机信息,提醒他:外面有人要进入你家,注意安全。不久后,特警强行破门而入,绑架了方伟雄。九月十三日下午,警察以翁庆忠发了条短信,闯到他单位将他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五本法轮功书籍。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方伟雄、翁庆忠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十六日案子转移到海珠区检察院,二零二零年一月底,两人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方伟雄、翁庆忠,方伟雄当庭拒绝了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师,翁庆忠也没有律师,两位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于当天中午结束。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翁庆忠在被非法关押了两年四个月后,以所谓“取保候审”方式回家。当时海珠区法院通知他的家人到法院,强迫家人在取保候审文件上签名,扬言如果不签将继续无限时非法关押。当时年关将至,家人为了能让翁庆忠回家过年,屈从胁迫在文件上签了字。不久,海珠区检察院撤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海珠区法院进行非法宣判,对方伟雄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因为非法关押期限已满,两天后,方伟雄被揭阳惠来县司法局和综治办等人劫回惠来,随后才被释放回家。

相关责任人:

天河区公安分局
办案国保李震宇:13924002672
办案刑警黄呈祥:13902295013
办案刑警曹洁明:13902228689

猎德派出所
所长黄克智:13802741041
副所长关润成:18620142705
办案警察邝伟斌:13719289004
办案警察郑晓冬:13802742034
办案警察郭孝宁:13539811801
办案警察陈晖:13570049292

海珠区检察院
检察员孙立波:020-89016289、89016236

海珠区法院
刑庭副庭长陈荫亭:1812676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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