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张春英去年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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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省河源市法轮功学员张春英女士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被河源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构陷。最近获悉,她已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估计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张春英一九六五年出生,家住广东省河源市。她二零一六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向民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她分别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和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三次被警察非法拘禁,各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下午,张春英在向民众讲述真相时,遭人恶告,被河源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同年十月二十七日她被非法逮捕。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下午,张春英被河源市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她被源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个月、勒索罚金四千元。

源城区法院是河源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枉判了多位法轮功学员,包括袁群瑞、吴红卫、丘任英、丘远香、邱汉浓、张春英等,其中袁群瑞被非法判刑八年,吴红卫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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