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玉兰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王玉兰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在朋友家做客时被警察入室绑架、构陷,十二月遭凌海市法院冤判两年,上诉后被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几个便衣人员到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纺织厂法轮功学员李秀云家敲门,随后李秀云及当时也在她家的张秀兰、王玉兰一同被锦州市太和分局警察绑架,三家均被非法搜查。协同绑架者有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及女纺社区人员。
王玉兰、李秀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李秀云回到家中,王玉兰随即被非法转押到看守所迫害。七月二十五日早晨,王玉兰被早已等在锦州拘留所大厅的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和另一国保警察戴上手铐劫持到看守所。而张秀兰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九月中旬,王玉兰、张秀兰被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张秀兰和王玉兰被凌海市法院非法以视频形式开庭,家属被拒绝参加旁听。
十二月十五日,张秀兰收到非法判决书,被非法判四年,因为时间来不及,她没能上诉。王玉兰被非法判两年,上诉,最终被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据明慧网二零二一年报道统计,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中又有3人被迫害致死;16人被非法判刑,刑期五年及以上6人;59人遭绑架,其中太和区25人,凌海市21人;9人被非法拘留;34人被骚扰,其中太和区14人,义县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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