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武汉市青山区七旬法轮功学员张丽华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受迫害后去北京上访被毒打,劫持回武汉后被吊铐五天五夜;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一年;被扣发工资二十年,非法抄家十多次;二零一七年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九年再次被绑架、在洗脑班遭灌药摧残四月命危,二零二零十一月十三日被非法开庭,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到二支沟拘留所,又因体检不合格被退回。
下面是张丽华老人诉述她的遭遇:
我叫张丽华,今年已是七十多岁的古稀老人,家住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石化生活区,石化厂退休职工。我曾身患多种疾病,饱尝病痛之苦。一九九六年三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与人为善,提升道德,心情也变的舒畅,生活充满了阳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首江泽民出于小人之心的妒嫉与个人私利,以权代法,利用整个囯家机器对法轮功进行了疯狂的打压迫害,一时间,整个媒体充满了对法轮功的抹黒宣传,误导世人,煽动仇恨,毒害众生,令人痛心疾首。
北京上访被毒打、吊铐五天五夜
为了让世人免受毒害,我决定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去北京国家信访办和平上访,告诉政府法轮功真相,可是当时信访办却拒绝接受法轮功学员的正常上访,反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抓捕迫害,无奈我只好走上了天安门广场呼喊“法轮大法好”“还大法清白!”,结果我被警察強行推上了警车,在天安门广场派出所被暴打一顿,然后又被送到昌平拘留所。
半个月后,我单位派李小英等人将我接回武汉,随后又将我送进了武汉市东西湖二支沟的拘留所。有一位叫张迟旳警察把我吊铐了五天五夜,当时手都不能动了(后来回家后炼功才恢复正常),张迟竟然还邪恶的嘲笑道你怎么这样不禁铐等等。
酷刑演示:吊铐 |
非法劳教一年、扣发工资二十年、抄家十多次
二零零零年,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一科恶警张助君非法劳教我-年,石化厂原党办主任兼610主任王帮群非法宣布扣发我工资二十年,致使我二十多年来被非法克扣的工资多达二十多万元。
多年来,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先后遭到青山镇派出所副所长邓军、管段户籍警察王艳,吴厚清、郭端峰等人十余次非法抄家,抢走大量法轮功书籍等私有财产,被强行送洗恼班非法关押迫害六七次之多。他们还经常骚扰和威逼我儿子,对我进行监埪,企图迫使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这些都对我和家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墔残!
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七年夏天,我在青山区三弓路发送曝光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恶吿(此人在派出所领了钱),钢花派出所企图将我送进拘留所,看守所、康复中心,因体检不合格,这些地方都拒收,派出所最后打电话给我儿子让我儿子签字给我办“取保候审”。期间警察抢走了我的钥匙,非法抄家,抢走了一本大法书和一些光盘。
不久,青山分局伙同青山法院,罗织罪名,诬陷迫害我,并让我承认接受。我说这些材料都是对我的栽赃陷害,我决不接受。次日法院打电话传唤我,我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
再次被绑架、灌药摧残四月命危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六日,青山区法院伙同金银湖派出所610人员,利用网络监控、跟踪等手段,再次将我绑架,并送进了北湖洗脑班。在那里他们不准我说话,不准随便动,从早到晚,强迫我吃慢性毒药。我不吃,他就指使外面招来的临时工对我进行打骂,他们按住我的头和手脚,使劲捏我的鼻子,野蛮地強行给我灌药。
有一次灌药过程中,我险些被窒息死亡。在痛苦的挣扎中,我的手碰到了一个恶人身上,此人恼羞成怒,反咬一口,说我竟敢打他,然后使劲打我。在北湖洗脑班,他们对我进行了四个月的灌药摧残迫害。
惨无人道的折磨,致使我身体极度虚弱,行走困难,他们怕我死在那里,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以“取保候审”的名义放我回家。回家后我通过修炼法轮轮功,身体逐渐恢复健康。
遭非法庭审
在北湖洗脑班遭受迫害期间,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来人,让我签字接受他们的诬陷迫害被我拒绝。青山分局警察周源还有洪山检察院的人強行签字立案。
二零二零十一月十三日,洪山法庭非法开庭,我花两万元钱请了律师为我辩护,但律师并没有坚守道义良知为我进行正义辩护,十一月二十三日晩,儿子接到电话要我二十四日到法庭听宣判结果。为避免邪恶的迫害,我又一次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我刚回家不久,钢花派岀所的人就来到我家叫我开门,我拒绝开门,他们就把门搞坏,强行冲进来,企图将我送进东西湖二支沟拘留所,因体检不合格被拒收退回。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他们又把我强行绑架到二支沟,又因体检不合格被退回。到目前为,此事仍未了结。
我在洗脑班被他们迫害摧残的生命垂危,回家后通过修炼法轮功得以恢复健康,他们却不愿善罢甘休,还企图将我送进监狱,遭受一年半旳牢狱之灾,这是任何一个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都难以理解和接受的。
在此我想善意的奉劝公检法的有关人员,我一个普通的老年妇女,年龄与你们某些人的父母年龄都不相上下,仅仅因为修炼法轮轮功做好人,身心健康,并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何罪之有?你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你们怎么忍心这样对待我这样一位善良的妇女。可能你们会说:没办法,这是我的工作。其实任何一个聪明而且有良知的人,都会在这种情况下将枪口抬高一厘米!古人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法轮功乃是佛法俢炼。参与迫害法轮功,真的是天大的罪过,后果非常可怕!即使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也是合法的(可以上网查证) 。相反,公务员执行上级错误命令,将终身负责。年纪大的人都知道文革中执行老毛命令的人,后来有很多人都成了替罪羊。同样道理,打压迫害法轮功也早晩会有结束的那一天,到那时又有谁会为你们这些具体执行命令的人承担责任呢?这也是我们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希望明智的公检法相关人员三思而行,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善待法轮功学员,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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