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八旬老太刘春平被非法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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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济南市八旬法轮功学员刘春平老人被济南章丘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目前老人在家。

九月八日章丘区法院给刘春平儿子打话,说,明天让刘春平来一趟。九月九日她儿子开车拉着她去了章丘法院。刘春平老人不下车,儿子给法院打电话说:你楼台子太高我妈上不去,上次是我和我哥把她架上去的。

一会,两个办案人员来到车前,在车里让老人签字,并说让她去查体。刘春平被非法判刑一年,非法罚款五千元。

刘春平今年八十二岁,家住在济南市历下区菜市新村。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身体健康。她深知法轮大法好,为了让百姓也明白法轮大法好,二零二一年十月在东边华龙路的小区内赠送法轮功真相册子,被东风派出所警察绑架、捏造罪证构陷。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半,刘春平被章丘区法院非法开庭,主审法官宣读了他们捏造的所谓“罪证”,说,“刘春平利用×教组织宣传迷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刘春平说,“我今年八十二岁了,我没做过一件缺德事,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罪?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了?”他们没有一个搭话的。

她继续说,“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等等。有个警察打断她的话说:“在你家翻了八十七本书,对吧?”刘春平说:“不知道。”法院人员让她签字,她说:“我不签。”主审法官说:“休庭。”

法院安排的律师对刘春平说:“你年龄大了,身体也好,走吧。”

整个过程,除了以上说话的外,没有人再说话。大约半小时完事了,刘春平老人回家了。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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