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湖南省郴州市柿竹园法轮功学员曾琴玲、唐雪英两位女士被郴州市苏仙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她们被秘密劫入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
事件回顾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郴州市北湖区政法委、“610”等部门多人闯到曾琴玲家中,实施绑架、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电脑、多部手机、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曾琴玲先被非法关押到郴州下眉桥洗脑班迫害,后被非法关押到郴州市看守所继续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唐雪英和丈夫朱志雄被警察绑架到下湄桥洗脑班迫害。主导绑架唐雪英的是郴州市苏仙区政法委李姓书记、区公安分局张兵、白露区公安分局侯振东等,这帮人实施抄家、绑架、非法审讯(诱骗恐吓),唐雪英和丈夫朱志雄被强制坐带锁铁椅子六个多小时,腰部、双脚全被锁住,不能动弹。后来,朱志雄被放回家,唐雪英被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门上写了:不能见律师。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唐雪英被构陷到检察院。据说,湖南省政法委、公安厅、郴州北湖国保大队、郴州苏仙国保大队、白露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迫害唐雪英。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近五点钟,郴州市苏仙区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参加,就非法视频庭审曾琴玲、唐雪英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唐江南。律师和法官等都在郴州法院曾琴玲和唐雪英在看守所里,唐江南一直是“取保候审”在家。
唐江南的律师是法院指派,她家人在害怕中要她认罪。当法官宣布曾琴玲、唐雪英的律师后,她俩都表示不要法院指派的律师,要求自己辩护,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第36条:信仰无罪、言论无罪、打印、出版无罪。张姓法官见曾琴玲和唐雪英不认罪,非法庭审草草结束,前后总共只花了几十分钟。
二零二二年五月初获悉,曾琴玲、唐雪英各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唐江南被非法判二年缓刑三年,勒索罚金六千元。据悉,这个所谓的“案子”是由湖南省省政法委书记督办,听说还有郴州市委书记参与。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曾琴玲和唐雪英的家人去看守所存钱,被告知人不在这里了,九月八日已被转到湖南省女子监狱。
湖南省女子监狱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
电话:0731-82323040
监狱长罗友田:13975846688
出入监监区:
曹瀚星:15073100368
黄练军:13787286688
向靖鋆:13787007601
杨亚芳:13507403555
周辉平:13574162727
蔡岭:13755050516
陈琳:15096319619
黄俊:13787029518
贾洁:13875857757
蒋玲:13975192677
雷阳:13975800537
李科:13574883558
李莎:15574831455
刘洋:18673126699
罗敏:13807318759
杨燕:13874858032
高度戒备监区:
资平:13755137748
杨霞:13170403878
徐英:15874134606
涂鹃:13786129698
童艾:13974817073
唐影:13787319616
谭蓉:13787140797
刘芊:13808489754
李蕾:13548595916
李珺:13786163166
黄晶:18674893999
候凯:13873194465
范蕊:13873194583
陈理:18674893999
周晓兰:13755011999
张玉宇:13272007278
袁萍芳:13574851258
涂文利:13574883188
李鲜艳:18908467108
何平录:13875939076
邓婉璐:18373531203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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