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轮功学员周云秀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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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周云秀上个月被新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已提出上诉。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成都龙桥派出所警察闯入周云秀租住房内,抢劫了打印机、笔记本、大法书籍、真相币、真相资料、现金等物资,然后以此为借口绑架周云秀,之后将她构陷到新都区检察院。

七月份,新都区法院告知周秀云的辩护律师要视频开庭,被律师严正拒绝。后双方商议等疫情稍好再公开庭审。八月十七日,新都区法院与周云秀的律师开庭前会议,并定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正式在新都法院开庭。

据悉,在法庭上,周云秀指出,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不构成犯罪;自己拥有的法轮功相关资料都是合法的。

八月中旬,新都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云秀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周云秀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新都区看守所,她已提出上诉。

王洁法官电话:028-68903041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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