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胡吉秀又被枉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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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胡吉秀女士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被海珠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海珠区看守所。近日得知她已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

胡吉秀一九六八年出生,大专毕业,吉林省德惠市人。她于二零零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十几年来屡遭中共迫害。

二零零九年,胡吉秀被海珠区昌岗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十二月八日,她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她被越秀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才从广东省女子监狱回家。

虽遭中共多次迫害,胡吉秀仍坚持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好和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胡吉秀在海珠区工业大道沿线和越秀区张贴真相粘贴,遭监控拍摄。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她被海珠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三月九日被海珠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七、八月份,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胡吉秀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她认为判决非法,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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