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網】湖南長沙市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惠如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被新河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送看守所拒收(血壓245),後來叫她兒子簽字保外。新河派出所繼續所謂“走程序”,不斷地騷擾楊惠如老太太,圖謀構陷關押迫害她。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下午一點左右,長沙市新河派出所共五人,一人穿警服,四人著便裝,強行撬毀了長沙市法輪功學員楊惠如家的兩把門鎖,闖進屋里將兩位老人用手銬銬住並高聲恐嚇,未出示任何證件就綁架了楊惠如及她未修煉的丈夫至新河派出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兩個便衣,他們說一個是社區的,一個是派出所的,沒出示證件,來到楊惠如家。楊惠如的丈夫問他們干啥?他們說是看看。他們到處拍照。楊惠如問,你們是來抓我嗎?他們說︰不是,只是看看。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新河派出所五個警察又從家中綁架楊惠如,搶走了她包中十六個真相護身符,六本真相資料以及家里多本周刊,還有自己抄寫的《洪吟》和三本復印的《洪吟》,劫持在公安分局關小間,一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多,送看守所,拒收。派出所叫她兒子簽字保外,晚上近十二點才回到家。
四月二十七日,派出所打電話要楊惠如兒子帶她去派出所走後面的程序,到派出所就是告訴她第二天去檢察院“報到”。二十八日,楊惠如去了檢察院,只看到門口有一張長桌子,上面放著一牌子,寫著來報到的人在上面簽字就行了,楊惠如簽了字就回來了。
六月十二日下午快六點,警察打電話給楊惠如兒子,第二天帶她去派出所,他們送楊惠如去瀏陽法院所謂“開庭”。十三日,楊惠如九點去了派出所,等到十點,他們才找了二人送她去。上車後,听他們講話才知先要到區檢察院拿“卷宗”送到瀏陽檢察院,他們送卷上去,而後又把“卷宗”拿回來了。楊惠如問,再到哪去去?他們說︰回家。估計,瀏陽檢察院退卷了。
六月十七日,警察又要楊惠如去派出所,楊惠如出地鐵站後,找不到派出所,叫他們來接,他們說就派人來,等你一會;後來電話叫楊惠如回去,要找她時到她家樓下叫。
七月六日,楊惠如被劫持到醫院做全身檢查,他們謊說是保外要用。七月十二日派出所來叫她去做醫學鑒定。
九月二十九日,派出所戶籍警察要楊惠如去一趟派出所,楊惠如還是找不到,他們只好來找她,拍了照就走了。
十月十三日,派出所王隊長來電話,說要楊惠如派出所簽字。楊惠如說︰“我不會簽任何字,我也無法去,現在我沒有健康碼,就無法做核酸,就坐不了車。”等,他說明天上午來接她,後來沒下文了。
新河派出所
所長王峰︰18007490707
教導主任王建光︰18073183887
刑偵所長徐俊︰19907315667
中隊長王緒平︰18073183995
刑警鄧小明︰15887110011
刑警景遠鵬︰15111388559
幸福橋社區警察譚軍︰1807317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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