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受刑受辱四个月 姐姐依法上访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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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市大法学员姜永芹在遭受酷刑和侮辱后,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姐姐姜永华10月31日去新安派出所的上一级龙潭区公安分局递交控告信和律师会见申请书。

上次接待过的那个姓齐的警察一进来就连续几遍大声质问姜永华:你知道不知道这个位置是干什么的啊?姜永华说:这不是信访吗?是他们告诉我要到这里来,我妹妹的事由你们管。

齐警察一听态度有些缓和,告诉姜永华:你上次不来过吗?我知道你来干什么,你要求的取保候审可以写申请到办案单位。我们这不是办案单位,我们这儿不管。你找新安派出所,新安派出所是办案单位,同意不同意是派出所决定的,他得和公安分局沟通,那是他的事儿,行与不行你说了不算。

姜永华说:我去了省检察院,省检察院说,归吉林市检察院管,吉林市检察院又说归龙潭区检察院管,我去了龙潭区检察院,龙潭区检察院说归龙潭区公安分局管,所以我又来了。

齐警察仍旧推诿说:我们龙潭公安分局不是办案单位,办案单位是新安派出所。

姜永华告诉齐警察:我妹妹受到了酷刑,需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齐警察没等姜永华说完,就喊:你有什么证据?你怎么能证明是真的?而且在姜永华在讲话中,他就大声地反复持续喊叫这两句话。

姜永华面对如此熟悉的场面,尽量压制住内心的痛苦,反问:你又怎么证明是假的?我有律师会见的笔录,还有舒兰看守的监控录像,我只是要求办案单位立案调查;没有一个女人能把自己被扒光、被人摸,随便说出来的。是不是在你们龙潭公安分局监管期间发生的事?我就是要反映这些,你们为什么不能调查?而且为什么现在不让律师会见?

等姜永华说完,齐警察停止喊叫,并推诿说:我管不了,没有龙潭分局的参与,我监管不了,审讯期间我也管不了。你怎么知道是真的呢?你凭什么把这话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姜永华再一次说:我有律师的笔录,有舒兰看守的监控的录像。而且律师会见是正常的,但为什么说不让会见就不让会见了呢?

齐警察又推诿说:律师会见不是我们说了算。我们没有这么大的权利。律师会见是看守所同不同意的问题。

姜永华说:看守所说是办案单位不让会见的。

齐警察再次推诿说:那是派出所的事。姜永芹被猥亵我们部门管不了,被审讯期间我们不管,不用立案调查,你不要再控告了,等到开庭,让姜永芹自己控告,她现在也不受限制,看守所里有各种渠道可以控告啊!

如此荒谬的说辞,身陷囹圄、在公安执法犯法中被酷刑凌辱、一个身心受伤的女人怎么有勇气、有机会、在被监管下去控告监管她的人,这怎么可能呢?而且她姐姐姜永华在相关各级公检法司部门走访几个月了,都只是一味的被推诿,至今尚无进展,更何况被羁押失去自由的受害者本人呢?

姜永华见他又开始推诿,所以问:到底谁说了算?

齐警察告诉说:是新安派出所的上级部门,你只能找新安派出所,新安派出所说不行就不行,没有理由。

新安派出所的上级部门不就是龙潭公安分局吗,不就是姜永华与齐警察现在讲话的地方吗?!这真是不可思议,负责“龙潭公安分局”信访的齐警察不承认“龙潭公安分局”是“龙潭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的上级部门!

齐警察还声称:公安局这个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中人民选举出来的,抓人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

姜永华反问:是不是为人民办事的,老百姓受了委屈了,是不是需要你们立案调查。

齐警察说:不是为你服务的,你说的这件事也不是真的。

一直到谈话的最后,齐警察也没能说出来姜永华要求依法会见和立案调查这两件事怎么处理,只是一味的推诿。

关于姜永芹遭受迫害与家属维权受阻的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女教师被囚秘密地 特训室专家启用工具箱施暴》《姜永芹家属与律师递交控告信 检察院等渎职不受理》《妹妹受刑受辱、姐姐维权 吉林层层机构耍赖推诿》等。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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