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安徽省临泉县庙岔镇法轮功学员胡玉平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初在阜阳高铁站乘坐高铁时,被高铁站警察非法搜出携带的大法书。警察与临泉县国保大队联系,将她关押在阜阳市看守所迫害至今。
目前,临泉县国保大队警察郭栋还在到处所谓“调查”,极力捏造所谓“材料” 构陷胡玉平女士。
胡玉平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从冤狱回家后,庙岔镇书记张怀军经常派人骚扰,打扰她正常生活。后因生计原因,二零二一年过完年后,她和家人一起到浙江台州打工,经营一家小吃店,维持正常生活。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中午约十一点,庙岔镇派出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刘天伟,伙同警察徐浩和庙岔镇社区干部王芳三人,突然出现在胡玉平经营的小店,将她绑架到台州当地派出所,不通知家人,就强行将她绑架到临泉县洗脑班迫害。回临泉后,家人才得知是说胡玉平不“转化”,已被劫持回临泉强制洗脑了。
二零二一年初,临泉县搞所谓的“清零”,由县维稳办(610办)主任赵健和侯向东专门负责,骚扰法轮功学员,从县城到农村各乡镇派出所、办事处、社区人员直接闯入学员家中,有的学员被骗到派出所强行照相和在所谓的“回访单”上签字摁手印,有的学员被单位领导或派出所强行送到所谓的“清零”办公室,威逼学员写三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或摁手印、照相等。为了达到所谓“清零”目的,从安徽省蚌埠市洗脑班弄来的一个叫唐传友的到临泉蹲点,采用中共那套歪理邪说和威逼、利诱、恐吓、欺骗等手段强制洗脑“转化”。临泉县专门设立了所谓“清零”办公室,对有公务员身份的和有专业技术的学员,以工资降级、废除技术职称,开除公职等威胁,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有的学员被迫离家出走。
临泉县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对王翠兰、王翠萍、王兰英、王明芝、李海涛、李春民、於祖芝、孙传付、孙玉和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秘密非法开庭,并分别给予非法判刑和经济迫害——罚款,其中王翠兰被判刑十二年,罚款三万元。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