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易县法院强行诬判罗榜林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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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法轮功学员罗榜林先生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被米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警察勾结米易县检察院、法院构陷,不许罗榜林家属请律师、不许会见当事人,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强行对罗榜林非法判刑三年。

事件回顾

罗榜林,40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人,农民。罗榜林二零零三年底入伍到西藏当兵,二零零五年底退役。他在西藏服役时,高原反应强烈,极不适应,退役回家后出现神经衰弱,白天、晚上都睡不着觉,整天昏昏沉沉,无精打采。一位好心人向他介绍法轮大法。抱着试试的心理,罗榜林开始学法炼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处处与人为善,不久令他身心疲惫的神经衰弱不药而愈。罗榜林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左右,罗榜林接到米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打来的电话,叫他去一趟有事找他。罗榜林回答:“我现在在外面收番茄,中午回来后给你们回电话。”于是双方结束通话。

当天十点过,国保警察直接到罗榜林家敲门,见没人开门,就离开了。十一点过后,这帮人(据目击者说有七个人)又到罗榜林家,看门锁着,于是警察又到离罗家不远的库房,看见罗榜林正在给客户装箱打包发货(农产品)。七个警察冲进库房,将罗榜林按倒在地,从他身上搜出钥匙,再次到他家把门打开,进屋就翻箱倒柜,非法抄家,抢了一台电脑、一个打印机(均从事电商用的),还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空白内存卡、私人自用手机等私人财物。

警察将罗榜林绑架到米易县公安局攀莲镇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三月十六日上午,将他劫持到攀枝花市盐边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月三十日,米易县公安局给他妻子洪楚燕送去非法逮捕令。

四月中旬,罗榜林被转关到攀枝花市棉沙湾看守所。大概五月底,米易县检察院人员到看守所对罗榜林宣布要给他判刑三年或三年半,要他签字。罗榜林没签。

罗榜林被构陷到检察院后,他妻子洪楚燕到检察院申请为丈夫罗榜林做家属辩护。当时检察院受理罗榜林案子的检察员胡寿华说要请示领导,后来同意洪楚燕为丈夫做家属辩护,要求洪楚燕去检察院交身份证等证件,并要洪楚燕签字不请律师,洪楚燕没写不请律师。胡寿华要洪楚燕把辩护词交给他们,洪楚燕要求到看守所接见罗榜林。

八月十二日(星期五),洪楚燕到检察院递交了辩护词。八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五点四十七分接到检察院胡寿华的电话,胡寿华要洪楚燕去拿决定书。决定书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不批准洪楚燕会见罗榜林。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罗榜林被米易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参与迫害单位和责任人:

攀枝花市米易县法院
刑庭庭长张锐:13540518446、办:0812-8170957

攀枝花市米易县检察院
公诉人胡寿华:13980356313

攀枝花市米易县公安局
局长赖生洪:15281217687、办:0812-8175009
副局长汪健文(亲自到法院参与非法开庭):1982359686、办:0812-8170276
国保大队队长张林:13037719818
国保大队副队长朱天鹏:13980348779

攀枝花市米易县司法局
局长曹德兵:1898133166、0812-8178212
副局长王涛:18681284566、0812-8176765
李正平:18080777906、0812-8176075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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