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南京市玄武区法轮功学员王惠兰女士多次被非法关押洗脑班、派出所,在劳教所遭残忍迫害,居委会与公安经常上门骚扰、跟踪。二零一五年八月,她被绑架、枉判一年半,二零一七年过大年前几天被劫持到南京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王惠兰一九六一年生,她原本患有干燥综合症,全身关节痛得无法上班,生活不能自理,医生说这是不死的癌症,需终身吃药。就在她对人生绝望、产生轻生念头时,有幸走进了法轮功修炼,身体奇迹般好转,病痛消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以权代法迫害法轮功后,去北京上访,王惠兰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法轮功是好的,是正法修炼,不是媒体扭曲的那样,那是江泽民的刻意诬陷。自此开始,迫害不断。她多次被关押,到过洗脑班、劳教所、派出所,居委会、公安经常上门骚扰、跟踪。
王惠兰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中共非法劳教两次,在劳教所时受尽摧残,被迫害得不能走路、全身伤痕累累,并被洗脑班关押三次,父母承受不了精神上的连续打击,相继去世,丈夫在高压逼迫中与她离婚。
二零零七年四月,王惠兰被劫持到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在恶警孙萍指使下,王惠兰全身被劳教人员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不是罚站就是罚蹲,腿肿、脸肿,不象人样。遭劳教人员贾玉红、王昕等人对她拳打脚踢,她被打的胸、腹部重伤,便血。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康复中心的陈姓主任对她灌食,投不明药物,使王惠兰大脑失控,当晚七时窒息。此事发生后王昕等人仍继续经常殴打王惠兰,将她打得鼻青脸肿,所内的警察经常给王昕加分,对王惠兰的伤势视而不见。吸毒劳教人员金晓红在王惠兰绝食期间,天天晚上把王惠兰压在地上打,七、八个人压着王惠兰从嘴里强行灌食,趁机拧她的脸、嘴、踢她的身体,王惠兰的嘴、鼻子旁边戳的都是血洞。
二零一五年夏天的一个中午,王惠兰被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分局的警察绑架到后宰们派出所,王惠兰准备炼功抗议他们的违法行为,这时过来一警察啪啪给了她两个耳光,她在椅子上准备盘腿打坐,这时一个叫王璐(音)的警察上来打了她两个耳光,并给戴上手铐脚镣,晚上用手铐、脚镣铐在审讯椅子上一夜。第二天晚上,警察想把她关进看守所,在检查身体时她不配合,喊“法轮大法好”,王璐拿胶带把她嘴封起来。后由于身体原因,看守所没收。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十五日,南京市法轮功学员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王惠兰、岳金兰被后宰门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当天籍建霞、熊桂珍等家里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法轮功师父法像、美展作品及多台打印机和多台电脑等设备及光盘等相关资料。此五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被玄武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随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潘汉玉被后宰门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被非法刑事拘留。
王惠兰、籍建霞、熊桂珍等六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被玄武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王惠兰、岳金兰两位因为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南京玄武区法院在锁金村第一法庭对王惠兰、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张赞宁等多名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令法官与公诉人哑口无言。当时南京市610与公安局,在当局高喊依法治国、反腐的情况下,不惜浪费人力物力,动用上百武警荷枪实弹阻止民众旁听,法院四周布满南京市及各地区610人员及便衣警察。在非法庭审前后,南京610与警察监控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派出所强制按手印、脚印,有的被强制抽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南京玄武区法院对王惠兰、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岳金兰六名法轮功学员再次庭审,法官不许当事人声辩,匆匆定罪。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作出(2015)玄刑初字第466号、(2016)苏102刑初30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判籍建霞四年,罚金四万元;潘汉玉三年,罚金三万元;熊桂珍三年,罚金三万元;张超美三年,罚金三万元;王惠兰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岳金兰一年三个月,罚金一万元。
熊桂珍聘请律师作出不服判决的上诉,籍建霞、王惠兰等分别作了不服判决的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判决,并把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送进南京市女子监狱。
在二零一七年过大年前几天,被保外就医的王惠兰、岳金兰,突然被强行收监到南京女子监狱迫害。王惠兰因为抗议迫害而绝食,身体出现病危,监狱通知家属说是随时会猝死,可是监狱就是不行人道,拒不放人,还强行胁迫家属去逼迫法轮功学员吃药。王惠兰出狱时神志不清。
据了解,南京市法轮功学员王惠兰、张玲霞等,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中旬在一个学员家学法时被绑架的,当时全部被关押到邪恶的洗脑班。洗脑班地址是:南京市北京东路44号,江南街 一个名叫“精品酒店”里。其中王惠兰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近十天时,被迫害身体出现发热症状,洗脑班不敢再继续迫害,就让她回家了。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南京市玄武区610头目李建华带一伙人开始骚扰、非法抓捕本区法轮功学员,王惠兰、籍建霞等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在外。
二零二一年夏天的时候,王惠兰的身体不能自理,小便失禁,十一月份大小便失禁,头脑不清醒。她的哥哥在十二月把她送去康复中心(养老院),后来她话也不能讲了,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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