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轮功学员孙稳立近三年被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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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孙稳立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二零二零年初疫情开始肆虐之时,他张贴了使人得救的“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次日被放回。他一直被骚扰、监控等。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他再次被绑架并非法抄家,被送至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他被取保一年放回。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房山区检察院打电话说决定把他的“案子”送至法院,孙稳立被迫出走避难。

下面是孙稳立诉述他与家人近三年被迫害的遭遇:

我叫孙稳立,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南车营村人。二零二零年我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社区香河园中里14号楼603室。二零二零年初,正是疫情开始肆虐,封城严重之时,当时为了救人,我张贴了使人得救的“法轮大法好”内容的不干胶。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我被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派出所以查身份证的名义绑架并非法抄家,抢劫走的物品有笔记本电脑2台、移动硬盘3块,打印机一台,书籍包括《转法轮》9本,各地讲法一套大约40本,还有几张光盘以及一些真相册子和一本《九评》等书籍及物品。警察将我和妻子戴上手铐押走,孩子当时14岁,派出所的张姓所长也想带走孩子,在一个负责610事务的警察请示领导后,孩子被亲属接走。

由于我和妻子当时体温都是37.3摄氏度,这一当时最敏感的温度,朝阳区看守所不收,以及各种原因,我们被非法关押一天做了笔录后,放回家并监视居住。之所以被绑架是所谓被摄像头拍到我张贴的画面。我分析是以前我在公安的黑名单上。二零一七年九月底,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派出所给我打电话,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并要求“不练”的话加微信录一段视频上报,被我拒绝。他们并说要到我居住地找我。二零一八年五、六月份我在北京市东城区胡家园小区居住时,街道和公安的两个人,一男一女穿便衣敲门,说街道的查访,女的和我说话,男的拿手机给我拍了照。

其实公安一直在跟踪大法弟子(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虽然我的户口在北京市房山区,但是我一直在别的区居住和工作。所以新源里派出所警察一看到我的身份证后七、八个警察就拥进了我家,发生了上述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的情况。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我们被释放回家后,朝阳区左家庄街道和新源里派出所警察每周两次到家查看并拍照,四月初在小区门口专门雇了两个保安固定盯梢我们夫妻,他们也不隐瞒,主动上来搭话说:“我得跟着你。”包括买菜,逛街一切外出都会跟着,四•二五、五•一三等所谓“敏感日”,还要到我家并把我的车用他们的地锁锁起来,不让我外出。并在四•二五当天我家门口设专人在楼道里看守。这样的盯梢和跟踪一直持续了半年之久。

二零二零年九月初,我们从北京市朝阳区搬到了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卓达太阳城小区居住。二零二一年二月中旬,朝阳区新源里派出所打电话让我说在房山区居住,并把我的信息转到户口所在地,之后房山区河北派出所杨建东警察(管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和我联系,并约好我回房山时找他。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到房山区河北派出所和杨建东见面,做了笔录,被强迫做了全手掌的指纹采录并剪了一缕头发(猜测为做DNA)备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中午,北京市大兴区新宫公交派出所伙同天津武清区河西务派出所对我进行绑架,并非法抄家,借口是我给了同修《明慧周刊》等法轮功宣传品。当时抢劫走了我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和手机一部,对房间和我的车进行了搜查,没有发现别的法轮功资料和书籍。我被带到河西务派出所做指纹录入及笔录,绑架和抓捕我为首的警察叫张连越(北京新宫公交派出所副所长,警号:052655)。我被从天津绑架到北京市大兴区新宫公交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也就是俗称的公交派出所),又连夜审讯,并让我承认给了同修50本《明慧周刊》,当时我并不清楚为何非要为50本,我说印象当中也就20~30本,没有50本,并不清楚他们的用意。

第二天,我被劫持到大兴医院做全身体检,检验合格后被送至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提审过几次,第二次警察张连越提审我,并拿出了从所谓“同修家搜到”的大法刊物让我辨认是否是我给的,并拿出“同修承认”的《明慧周刊》、《洪吟》总计为45本的大法刊物,我承认了。后警察诱导式的又从中拿出了8本二零一五年的《明慧周刊》让我辨认。由于我当时有承担的想法,并不清楚他们的用意,也就承认了那八本是我给的。后来从律师处得知,邪党法院现在对法轮功资料的量刑是50本起步,50~250本,量刑零~三年。因为邪党人员践踏法律与人权,表面上要做到冠冕堂皇。实际上对法轮功的所有定性都是非法的,并且是违反中国宪法的。而且新宫公交派出所是以诱导的方式让我承认的。

37天后,我被所谓“批捕”并送交检察院。90天后,也就是十月二十二日被转押回户口所在地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进行迫害。期间妻子为我请了律师,律师跟房山区检察院张君电话沟通了此事,我跟律师也见了面,因为除了45本以外,没有证据显示其它几本是我给的同修。所以房山检察院的张君提审了两次,并不想担责并退回公安从新取证,这是第一次退回到北京市新宫公交派出所。

新宫派出所不想放我,就把二零二零年的事加进来,但还是证据不足,又被退回,最终走完了公安、检察院的“三延两退”,还证据不足,最终在我“认罪”的情况下历时八个半月(255天),检察院做了取保一年的处理。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我被放回,并由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派出所做取保处理,每个月到派出所报道、笔录签字,并限制出津,出津必须请示批准。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房山检察院张君对我进行了传讯,又问了我张贴和给大法刊物的事,我也做了“认罪认罚”的回答,并作了笔录。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房山区检察院张君给我打电话说,检察院决定把我的案子送至法院(也就是提起公诉),说我没有跟法轮功彻底决裂,思想上没认罪,上边不放,决定量刑一~二年,让我保持手机畅通。这就是共产邪党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思想定罪”,而不是证据定罪。中共对法轮功的定性都是非法的,与中国现有宪法也是违背的,对法轮功修炼者从没真正讲过任何法律。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有出走避难。此后检察院和派出所到处找我,骚扰我的家人。这就是我近三年的被迫害经历。在整个和他们接触过程中,我发现有些警察、保安包括检察院的人也有比较善良的人,只是在这个体制内生存而已。我也真心希望他们能明白真相,了解中共体制的邪恶。希望他们悬崖勒马,不要参与迫害,改过自新,能给自己选一个好的未来!


北京房山区河北镇派出所:010-60317643(24小时)、010-60377400(户籍)
杨建东:13436864567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东街2号,邮政编码:100013
总机电话:010-64674086
槐杰所长:010-64674290
孙姓警察(做笔录):15210561600
马姓警察:13810737123
张姓警察:18110127015
张姓警察:13331113416

天津武清河西务派出所:022-24939003
田姓警察(做取保):15222739901
胡姓警察(做取保):18622620439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北京新宫公交派出所)
联系电话:010-85225050、010-64011327(这两个电话待核实)
张连越(副所长),警号:052655(待核实)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桂路5号,邮政编码:102614
电话:010-61299309、010-61299275

房山看守所
地址:房山区城关街道田各庄村(或瓜市村),邮政编码:102400
电话:010-81301707、010-81301614、010-81389173

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4号,邮政编码:102488
检察官张君:010-59558057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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