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亲的新年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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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54岁的法轮功学员徐英女士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当日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十一月二十二日被海林市法院秘密非法庭审,非法判刑六年。

徐英上诉。律师在二零二三年一月份到牡丹江中级法院阅卷,海林市法院还没有把徐英的上诉材料递交到中院,也不知在隐瞒什么。徐英就自己的冤案依法控告海林市法院审判长姜新昆。

徐英原是牡丹江海林市子荣小学教师。她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走入大法修炼,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徐英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受益,却屡遭中共邪党的迫害。

下面是她母亲的控诉:

我是徐英的母亲,我不炼法轮功,但对法轮功还是有一点点了解,毕竟他们提倡真、善、忍,做事都是先为别人着想,因为信仰是有约束力的。

徐英二零一五年就是因为炼法轮功被判入狱三年,说真的她心地善良,没有做过坏事,就是因为这个连老师的工作都给开除了。你说再过几年她就退休了,你们说她伤害到你们了吗?她是抢劫了还是杀人放火了?工作都给她弄没有了,这公道何在啊!

今年(二零二二年)三月份我心脏第二次支架,去年支架两个,今年又支架了一个都是徐英在医院陪护的,出院回家也是她照顾的,你们说她三月份出去讲这个那个的,她有那个功夫吗?住院期间是隔离在里面不能出来的,难道她飞去的吗?

七月份她回家去取身份证要求做核酸,回到家门上贴了个纸条说海林市公安局和第二派出所警察去徐英家,因为家里没有人,竟然把门给撬开了,门锁还给换了。说要进屋必须去派出所取钥匙,这是入室盗窃还是属于什么行为?警察都这么做让我们还相信谁,还有王法吗?

她们去派出所把钥匙取来,进家里后取了身份证就来我家照顾我,把门上的纸条揭下来放到屋里的抽屉里,就来我家了。等到八月十号回家取换洗衣服发现家里又进人了,把那张纸条和徐英丈夫李常君的身份证和工资卡也一起给拿走了,原来他们是留了一把钥匙,又来徐英家里拿的纸条和银行卡,到现在银行卡和身份证也没有给。

八月十一日,公安局和第二派出所警察强制进屋把徐英带走,直到现在我再也没见过女儿。

十一月二十二日,我让我儿子用轮椅推着我去海林法院问问怎么回事,因为开始我儿子都没有告诉我,怕我受打击心脏受不了,一直瞒着我的。但徐英总也不来我逼迫他他才说的,见到法院的法官姜新昆,他说徐英三月份去广场和超市讲法轮功了。第一,那时徐英在医院照顾我,去不了;第二,三月份的事怎么到八月份你们才抓人,我一个老太太真的不懂了。十一月二十三号我们请的律师递交材料,你们说开完庭了说是二十二号开的。我们是二十二号上午去的法院,你们怎么不说开庭?我也说了我家请律师,法院为什么不等律师来?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就私自开庭?如果没有通知家属开庭这是合法的吗?在这个大中国国家里难道法律只是给老百姓定的吗?只是来约束老百姓的吗?这让老百姓怎么活,这还是现在所谓的法治社会吗?

快过年了,我盼望着女儿回来陪我过年,别人家过年都是子孙绕膝,欢乐满堂,我只能苦盼着女儿回家。

海林市法院审判长姜新昆
电话:13045340737、13904834266、04537117271、04537117286、04537117213、04537117218、04537117271、13045340731、13904834266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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