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83岁老太李顺华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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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茂名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顺华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3000元。审判长谭卫(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周晋锋,法官助理刘秋莹,书记员刘丹。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国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善良可亲的李顺华老太太曾遭到多次绑架、非法关押,家属遭到中共不法人员多次的施压和威胁,李顺华的儿子和女儿这次甚至不敢去法庭旁听对母亲的非法宣判。李顺华聘请的二位维权律师由于多种原因不能到庭,李顺华一人被警察劫持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宣判。

当天晚上,李顺华的儿子不见她回家,到第二天下午也没有见人回来,也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家人着急,就报了警。直到第三天,二月二日上午,李顺华的女儿得到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的消息,叫等等。然后,家属就托律师询问李顺华在何处?茂南区法院声称:不知道,人交给公安了。律师最后问道:李顺华被非法宣判后,被劫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李顺华一九四零年八月出生。修炼之前,她曾患多种严重疾病:类风湿、关节变形、肾炎、心脏病、心肌梗死、美尼尔氏综合症、坐骨神经、肩周炎等等,每天心身在痛苦中煎熬,脾气又变得不好,搞得家庭不和,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一九九五年九月,五十五岁的李顺华修炼法轮大法后,懂得了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炼心性,与人为善,不到半年,她身体多种疾病不翼而飞。

近年来,李顺华遭到茂南区街道610人员江志雄、居委郭伟青、郑彩琴、警察等人的多次骚扰,他们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法轮功,签“三书”,遭到李顺华的拒绝。她给骚扰的人员讲,自己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讲法轮大法的美好,希望他们不要错过这个万古难遇的珍贵机缘。真心的劝善,却成了610人员江志雄、居委郭伟青、郑彩琴等警察构陷李顺华的“理由”。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左右,茂南区公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李顺华的家,并抢走了她所有的大法著作和真相资料,将她绑架到站前路派出所。李顺华在派出所受到各种恐吓威胁。政法委、610人员、派出所警察再次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签“三书”。

由于李顺华拒绝放弃修炼,拒绝写“三书”,她被警察劫持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第二天,警察将她押到医院体检,准备后续迫害。检查结果是:高血压、心脏问题很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一点多,警察才叫李顺华儿子接她回家了。

虽然李顺华从看守所出来了,但是茂名市政法委、610、街道610人员江志雄等人员构陷她并没有停止。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她被茂南区检察院邓礼进快速地以莫须有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非法起诉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南区法院非法对李顺华开庭,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邓进礼和一个年轻的检察员的公诉没有法律依据,发言时语无伦次。律师把公诉人构陷李顺华的所谓“罪状”全部推翻,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元宵节后,维权律师告诉李顺华,茂南区法院对她的所谓“案子”中止审理。然而,五月二十二日,茂南区法院两个人来到李顺华家要李顺华签字:取保候审,并说:“前几天签的字作废,案子现在重新开始。”

对一个八十多岁的善良老太太,反复骚扰、恐吓,甚至构陷、图谋判刑,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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