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油田又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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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东营市东营区法院非法对胜利油田女职工郭宏焱、二十三中女教师陈晓红视频庭审,几天后宣判:郭宏焱、陈晓红均被枉判三年半,勒索罚款两万元。

此前,东营区法院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非法对东营市胜利一中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孟昱判刑三年半并罚款三万元。东营区法院二零二二年还非法对74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燕美老人判刑七年,罚款五万元;孟繁芸两年半;贺柏青两年半。

一、修法轮大法获新生

郭宏焱,现年46岁,是一位文静、善良的女子。她从小体弱多病,自幼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支气管炎、颈椎病、皮肤病,导致性格孤僻,遇上事就钻到牛角尖里出不来。在一九九零年初中二年级时,又得了抑郁症、强迫症,各种疾病缠身,夜里经常失眠。去医院做心电图中度异常,初中二年级还没上完就被迫休学了。那段时间到处求医问药,有病乱投医,还找人算卦,说她命里缺火,因此改名叫郭宏焱(原名叫郭红媛)。

郭宏焱在家休学五年,也学了一些文化课,一九九五年考上了油田卫校,但因身体不好也无法工作。一九九六年郭宏焱父亲开始炼法轮功,他父亲有高血压、偏头痛、严重的鼻炎等,通过炼功不到一年这些病都好了。后来郭宏焱母亲也跟着炼,母亲有心脏病、胃溃疡、肝肿大等疾病,通过炼功这些病也好了。看到法轮功祛病健身有这么好的效果,郭宏焱也开始炼法轮功,炼了不到两年她的病也都好了。

抑郁症等各种病症消失后,郭宏焱的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多年隔离在家中的她,开始与外界交往。二零一一年一月,她通过招工到胜利油田运输总公司参加了工作。因从小体弱多病,不会干活,总觉得笨手笨脚的。但她能踏踏实实勤学苦练,跟着师傅学电气焊,不久就能顶岗了。全家心里特别高兴,她终于能自立了。在工作中,她经常主动加班,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同事的信任与好评。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她象往常一样做电气焊工作。不料因气罐漏气引起了大爆炸,把地上都爆出了一个大坑,周围的房屋门窗玻璃都被震碎,她当时从头到脚都是泥土,眼睛都被土盖住了。领导和同事们都来了,问她有没有伤着,她说没有伤着,也没有什么不舒服,他们都觉得惊奇。因为前一年在另一单位也发生过同样的事故,操作工人当场死亡。郭宏焱修炼法轮功得了福报。

郭宏焱通过修炼法轮功,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知道了人的一切苦难都是自己生生世世业力所致,明白了人做好事有善报,做恶事有恶报。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必须要做一个好人,多行善事。修炼法轮功后,郭宏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任何矛盾都能找自己的不足,在不断地努力做好人的过程中,她的心胸开阔了,遇事没有了委屈、抱怨,处处为他人着想,家里家外相处的都十分和睦。郭宏焱说:“修炼法轮功不仅使我解脱了疾病的痛苦,也拯救了我的灵魂。”

二、善心救人被迫害

得到这么珍贵的高德大法,郭宏焱多么希望别人也能在大法中受益。而在迫害法轮功的这些年里,周围多少人对大法产生了误解。于是,她怀着一颗水晶般的善心,向亲朋好友们讲清真相。

二零一九年七月的一天,郭宏焱在讲真相过程中被绑架,非法拘留7天。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对郭宏焱等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长期的非法监视、监听,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大肆绑架了二十多位学员,其中包括正在单位上班的郭宏焱。同时,二十三中的小学语文退休老师陈晓红也被非法抄家、绑架。

二零二二年东营区检察院将两人构陷到区法院。东营区法院未告知当事人的权利,郭宏焱两人并不知晓可以拒绝视频开庭,而要求更有利的现场开庭。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东营区法院进行了非法视频庭审。两人的辩护人提出,将法轮功认定为×教没有法律依据;滨海公安局国保支队出具的认定意见不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是非法证据应予排除;公安机关无权作出各种宣传品非法或违禁的鉴定结论;无证据证实她们破坏法律实施,也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

陈晓红的律师提出,立案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人员搜查违法,应当撤销案件;组织和利用不能分开,不能分别定罪;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陈利用的什么东西,及如何利用、如何破坏实施,证据不足,应判无罪。

二零一五年以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东营区检察院、东营区法院、东营市中级检察院、东营市中级法院,公检法及政法委勾结,使众多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他们是东营区及胜利油田的陈茵、石强、刘学敏、郭秀华(史焕玲)、高宏伟、王子明、商兆香、张爱丽、王连忠、夏德云、郭树森、王学勇、崔桂芬、王霞、王沐怡、孟昱、刘燕美、孟繁芸和韩丹夫妇、贺柏青和耿守田(因病取保候审)、陈晓红、郭宏炎、李学荣和郭运芳夫妇,垦利区的潘玉英、车景花、车景娥、殷爱华,利津县的高振秀,河口区及孤岛的耿录堂、邹佩霞、吕秋兰、王秀英、朱恒德、范志勇和孙玉霞夫妇,广饶县的朱永平、李淑香;还有周德勇已被第三次非法庭审,以上共计40人。其中,郭秀华、石强、王连忠在被迫害期间,身心遭受极大压力而不幸去世;多数学员被判三年以上刑期,其中三人(王子明、王学勇和刘燕美)被判七年以上重判;多人被并罚一万至五万元巨款。

多年来,法轮功学员在被中共剥夺自由、失去工作等迫害的威胁下,以大善大忍之心,不断向人们、包括迫害他们的公检法人员讲清真相,以免他们因受谎言毒害、敌视大法而被淘汰。在天灾人祸、社会乱象不断的今天,上天给予人的机会已经不多了,希望每一个人能够珍惜自己的生命,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

检察员:任耀海
审判长:张婷
陪审员:杜春香、王金红
法官助理:尚宵
书记员张树娟:0546-7035069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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