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北省邯郸市七旬法轮功学员姬瑞岭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他被肥乡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姬瑞岭于一九五二年六月八日出生,现年71岁,家住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十三时左右,一帮开元派出所警察闯入明仁医院值班室,绑架了正在值班的姬瑞岭,将他劫持到家中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四部手机、家人用的电脑、打印机等物。
当天下午三点钟,姬瑞岭的妻子买菜回来,看到家里一片狼藉,认为遭盗遂报了警。开元派出所警察后承认是他们干的。姬瑞岭的妻子到派出所要求归还被抢走的东西,被警察拒绝。
据悉,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当天,邯郸地区政法委和“610”统一谋划,出动警力上门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至少绑架了九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姬瑞岭、刘艳涛后被肥乡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构陷到肥乡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肥乡区法院主审法官柳延峰电话通知律师,称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肥乡区法院对姬瑞岭开庭。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两位律师、姬瑞岭的家人一起到达肥乡区法院所在地。律师跟法官柳延峰通了电话,告知已经到达肥乡区法院了。不料柳延峰却说:“开庭在邯郸市复兴区法院。”柳延峰明知姬瑞岭的家就在邯郸市,且临时改变庭审地址,涉嫌利用公权力刁难律师和家属。
姬瑞岭的妻子也是70多岁的老人,中共对她家人的迫害已经对她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她的身体非常虚弱,经常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作为法官柳延峰,还要玩弄小把戏,以再给这位老人和律师添点麻烦、找点不便为乐。
律师和家属只好又返回邯郸,直到上午十点钟才到达邯郸市复兴区法院。上午十点多钟开庭。法官柳延峰再次刁难家属,仅给家属两个旁听名额,只有姬瑞岭的妻子和一个儿子能进去旁听。律师与法院方一再交涉也未能多争取到一个旁听名额。
庭审开始时,经律师询问,才得知法院方竟没有通知当事人姬瑞岭今天要开庭,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须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
在庭审质疑阶段,法官柳延峰给姬瑞岭安上“破坏法律实施罪”,姬瑞岭反驳说:你提问题我不接受,我没有破坏什么法律的实施,我修炼真、善、忍是为了做好人,并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影响和损失;也没有给任何个人造成任何伤害,我没有犯罪。
律师为姬瑞岭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于当天十二点多结束,法官柳延峰当时没有宣布庭审结果。直到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法官柳延峰宣布对姬瑞岭非法判刑三年。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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