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原县张传文再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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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清原县南口前法轮功学员张传文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给村民赠送法轮功真相台历,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留、构陷,近日获悉已被秘密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张传文与法轮功学员刘振清、都青华三人,去耿家堡村给村民送台历,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诬告,被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绑架,下午三点多,警察开车去了都青华、刘振清家非法抄家,张传文拒绝警察带她去抄家,喊“法轮大法好”,晚上七点半左右,对都青华、刘振清非法决定行政拘留五天,因疫情暂不执行,釋放回家;八点多钟,张传文被送清原县公安局非法关押。

张传文十二月九日被非法刑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后张传文被构陷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张传文家属给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打电话问张传文的案情,检察院的人说案子三月一日已经送到法院了。张传文家属又给法院打电话,法院说三月二十四日已经开完庭了,律师是法院给指派的。张传文家属说开庭应该通知家属啊,张传文上不上诉啊。法院人说,不用通知家属,明天就过了上诉期,那再给你们两天时间过来吧。

四月十二日,张传文家属与请的律师到南沟看守所,律师见到了张传文,张传文状态非常不好,说看守所监室里天天逼她站着打更,困得她睁不开眼睛,说两腿中间被犯人掐紫了。张传文告诉律师要求上诉。

张传文一九六八年出生,她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患有很严重关节炎、肠炎、皮肤病满头流黄水等,真是疾病缠身,痛苦万分,常年就是治病、吃药。她修炼法轮功以后改掉了不良习性,身体疾病也不翼而飞了,道德提升了,做一个真正的好人。邻居们都看到了张传文修炼前后的巨大变化,都知道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张传文多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她丈夫多次被南口前政府、铁矿找其签字再加上警察多次绑架,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压力,离家而去。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就这样被中共拆散了。张传文在抚顺武家堡教养院和马三家劳教所,曾遭受酷刑折磨:不让睡觉;被迫长时间做有毒的奴工劳动;戴上黑头套,绑在铁凳子上,两根电棍电击,几个警察同时殴打,当时被电得脖子肿的和脸一样粗,都电糊了,头肿胀得象个大头人。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张传文、丁国柱、徐俊英等法轮功学员在清原县敖家堡乡给村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恶告,被敖家堡乡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即清原县国保大队长郑志文警察、敖家堡派出所和南口前派出所警察到张传文、徐俊英的家里非法抄家。当时丁张国柱的妻子王海超(又名王艳)到张传文家串门,王海超因劝警察不要抄走法轮功书籍,也被警察绑架。警察离开张传文家后又到丁国柱家非法抄家,抢走家中二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张传文、丁国柱等五人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被清原县法院在抚顺市南沟非法开庭,当庭没有宣布结果。过一段时间,律师得知:五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判刑并以罚金为名勒索现金:丁国柱三年三个月,罚金五千元,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三年,罚金三千元,张传文一年半,罚金二千元;徐俊英一年半,罚金二千元,杨秀芳一年零三个月,罚金一千元。

随后清原县检察院(公诉人是吕欢欢、王宗扬)对此判决提出所谓“抗诉”,图谋加重迫害。抚顺市检察院接收了此所谓“抗诉”。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下午一点,抚顺市中级法院在抚顺南沟法庭对丁国柱等五人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抚顺市检察院的任学庆、兰学志;抚顺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是邱忠翠、审判员是沈忠、书记员是方令花。当天审判长邱忠翠宣布下次开庭需要择日另行通知。二零一九年八月下旬,律师告诉家属:抚顺市中级法院对丁国柱、王海超维持原判;张传文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二千元、徐俊英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二千元、杨秀芳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千元,比一审分别增加了一年半和一年九个月。抚顺市中级法院不主持公道,反而对合法公民加重迫害。

张传文当时在抚顺市看守所被迫害出严重病状,一只眼睛睁不开,体重减少二十多斤,身心在痛苦中煎熬。看守所用家属给存的钱给开大量药,让她服用,并抽张传文两大管血。就这样张传文每天还要被迫做奴工,完不成定额经常遭受惩罚。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王海超、张传文、徐俊英、杨秀芳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

抚顺望花区检察院电话:024-56809932
抚顺望花区法院刑事庭:57567258

南口前派出所电话:53267110
南口前派出所所长董黎明:13704132966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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