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五常市赵庆平女士遭枉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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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哈尔滨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赵庆平女士二零二二年七月被绑架,日前被哈尔滨阿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非法判处罚金两万元。赵庆平决定上诉。

赵庆平现年51岁,原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家住五常市冲河镇永丰村民富屯。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一度放弃修炼,二零零三年她重新走入大法修炼。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晚八点多,赵庆平和她婆婆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她婆婆当晚被放回。赵庆平被劫持到哈尔滨市非法关押。之后,赵庆平被五常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据悉,参与此次迫害的始作俑者是五常市小山子镇派出所警察。赵庆平的婆婆和一位法轮功学员在五常市街里往车上发真相资料时,被小山子派出所警察发现、跟踪。赵庆平的婆婆平时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居住处辖区所属派出所是崇仁派出所。于是小山子派出所警察通知崇仁派出所警察介入跟踪赵庆平的婆婆。崇仁派出所所长赵强伙同赵庆坪住处辖区所属的启智派出所警察,在七月十九日晚闯到赵庆平的家绑架了婆媳两人。所以参与此次迫害的是三个派出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赵庆平遭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法轮功书籍、印刷品也是合法的,警察非法抄查的所有物品均属合法私人物品,要求无罪释放赵庆平。法庭当庭没有做出判决。

近日获知,赵庆平被阿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赵庆平决定上诉。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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